具体原因如下,数日前做了心脏支架手术,前日出院,但是去报销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必须在住院起前五日内到该单位登记备案方能报销。 请问,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如果有的话,有什么办法补救么?非常感谢您。
08年6月2日我进入一家杭州的公司,但是08年8月多的时候我住院做手术花费了一万多的医药费用,但是公司由于当时是9月才给我补交的医疗保险,住院的费用报销不了,现在我的医药费这边公司说我当时进公司没有毕业证,进公司没有体检报告种种理由,一直不给解决,现在由于医疗费用的纠纷在这里也干的不愉快,想辞职,回家去了.想咨询一下
我现在患病花销了8万多元,现在需要报销,但是不知道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可以同时报销,
我老爸手指被自家机器扎断了三个(左手),不知道手医院的手术费什么的可不可以报销多少,我听说手费术是报不了,只能报医药费,请个各位专家给点意见.
我是一名来自福建的大学生,现在在河北上大学,因为在校没入保险,上个月做了阑尾炎切除手术。因为家是来自农村的,有农村医疗保险,我的户口也还在原地,没有迁过来。我想知道我这种能不能再我的家乡保险?如果能需要什么条件啊? 就只需要这个吗?别的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