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与一军人恋爱,同居住在男方家中..恋爱期间对方为她买了套房子,价值为28万左右,房产证为我友的名字.后来对方发现我友私生活不检点,恋爱期间还有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欲分手,我友便趁对方不在家叫朋友一起来帮她搬走她的私人物品...后男方发现损失现金一万八和一金戒指,称是放在我友搬走的衣服口袋中,我友也有可能完全不知
就是说有两个人说你偷东西了,他们不知道在哪偷的,也没看见,他们说我知道你把偷的东西买给谁,这样会不会是有力的证据啊,我说我不知道啊,不是我偷的,他说东西是你买给他的,我说是我朋友的,说找个人买掉,我也不知道他是哪来的,问他也没告诉我,在外面打工,我也不知道他的真名字,是不是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啊
我想咨询下,入室盗窃怎么判刑?涉及金额大小怎么定量? 您好,我知道是判刑,入室盗窃怎么判刑?涉及金额大小怎么说?您能帮我解释一下吗?
入户盗窃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新规定,应理解为进入居民住宅实施盗窃,而入室盗窃可以是进入办公室、财务室。店铺、、、、等等,应有区别
你好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公司欠他一年的工资没给 他把公司的空调和电脑搬走卖了抵债 当时公司的门锁是他找锁匠打开的。搬东西的时候还在公司所在地的物业用自己的身份证和电话号码办理了出门证,在搬的时候也联系过很多次公司老板 但老板一直不接电话 现在老板知道东西被搬走 他就报警了 和警察说现在的公司不是他的了 已经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