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近期病故,原是信用社职工,退休后弟弟顶职(两年后自动离职),我母亲今年83岁高龄。找到信用社后,其方只是说,后期一切费用将一次给予6000元(包括抚恤金、安葬费等)。可是好像有关文件说是员工因病死亡后工资还会续发10/20个月吗?好像安葬费,抚恤金都是另外算的。我母亲是否也可以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呢?
尊敬的律师好: 我们是上个世纪50年代初参加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30余年,于1987年至1988年退休的小学教师,但在二0一0年企业老师划归洛阳市教育系统后,工资套改时,把我们的技术职称定为助理(我们在新中国第一次小学老师职称申报中,被评为高级教师),三位工龄达35年以上的老教师退休工资比同校的同级
我父亲是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的一名退休老师,于2010年5月底去世,生前工资账户是2200元,请问父亲去世后死亡抚恤金和安葬费是按什么标准发放
2003年写的欠条,好像写还款期了,我是欠款人,对方2013年6月起诉到法院了,法院7月15日来电话说把我(2013年4月刚刚退休)的退休工资冻结了,我身体不好,没有住房没有存款,他们有权冻结我的退休工资吗?我该怎么办?
2003年的欠条,好像写还款日期了记不清了,好像是2分利,我是欠款人,我2013年4月份刚办完退休,对方6月份起诉到法院了,7月15日法院来电话说我的退休工资冻结了,我没有存款,没有住房,他们有权冻结我的退休工资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