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2004年结婚,现在想买一套房,结果被银行告知老公在2005年的时候按揭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我老公从来没有买过什么房啊,银行还出具了老公买房的信用报告,上面说他2005年购了一套房,贷款20年,并有5次逾期还款记录。如果我们现在要买房的话就要按2套房付首付,就是5成首付。我跟老公都莫名其妙的,银行办理按揭买房时难道不需要本人及配偶签字就可以办理吗?我到银行去咨询时被告知他们不能提供出那套房的资料,我压根就没签过任何文件,房贷是如何批下的呢?我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么房产局是否也有相应的责任呢?如果我起诉银行的话,起诉费用是否该银行方面负责呢?
我的身份证在2009年6月8日下午3点半时,在公交759路上(和皮夹子一起)被盗!我已经挂失!如果他拿我被盗身份证开银行帐户,可以开吗?如果开了!他无限透资,银行找我打官司,我该如何辩护?换成其他案例(如:他杀了人!把我的身份扔在现场)我不是有嘴也说不清!那时我该怎么办!我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注:我是个刚满
请问我的身份证被村书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银行贷款10万元,我该怎么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这对我以后有什么影响?
我身份证于2007年在珠海被盗,当时报了案。今年4月5号我所居住的街道办上门来查,说我在深圳爱莲抢劫??!然后被带去拷问了半天,又是拍照片又是按手印,最后证实不是,才被放回来,也没有说怎么消案底,本以为没什么事了了,可就在昨天晚上,我跟同事们一起出去玩,在酒店开房,太概4个小时,有警查上门了,又把我带去拷问
身份证被盗用在信用社贷了二十万,却又查不出确切的贷款机构名称,该怎么办?
今天准备去贷款,但是信用社的人告诉我,早在2006年本人已经贷了二十万,目前仍有四万元未还清,我本人从未贷款,也未向任何人借用身份证贷款,我现在该如何才能查到发放二十万贷款的信用社,我该怎么办,帮帮忙,感激不尽!
我的身份证6年前被盗用办理了摩托车登记 我的身份证6年前被盗用办理了摩托车登记 现在换领驾照才发现
我在2010年3月份钱包被偷,1500多现金连同身份证、农行卡等都在里面。当时我也及时的报警和身份证登报挂失了。 现在2010年7月,我身份证补办好了,在挂失丢失的农行卡时,我发现在我的名下还有另一张农行卡,那张卡是在2010年4月办理的,也就是说在我身份证被偷后的情况下被盗用办理的。 我要求挂失,可农行方面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