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委托他人办理。然后委托人私自去把贷款取出。用贷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去银行窗口伪造我签名。把钱取走了。现在银行催缴。起诉我了。我应该怎么办。
我今天去看了一套房,很满意,交了定金,签了合同。但是首付不够,我想明天跟老公去办假离婚买房,如果一周内去办理银行贷款,银行会以离婚时间不贷给我吗
劳烦律师,我家是济南平阴的,我父亲与2005年左右帮我舅舅家的表哥在银行贷款3万元整,还有3位担保人,我表哥在银行贷款到期后没有如期归还贷款,致银行下传票到我家几3位担保人那。因为农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没出现利益损害得情况下,就没把传票当回事。 但目前我父亲已领取农村的养老金(60元/月)和两个女儿的
我爸被别人唆使用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中国农业银行申请了5万元的贷款,贷款的款项是直接由银行转进了唆使他去银行贷款的那个人的银行卡里。现在还贷款的时间过去了一个月,那个人还没有去还银行的贷款,这件事是不是可以到法院打官司,让银行把还款的责任直接放到唆使我爸贷款的那个人身上?
您好我是农村户口,因为农行有个惠民的贷款政策,贷款利息低,所以有朋友想找我出门贷款,给我写了证明条,证明贷款到期他们还,这样有法律效力吗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5月银行出具了贷款意向书,向卖家出示意向书后,顺利办理了房产过户及入押手续,房产局出具的他项权证已经送回去银行,直到前几天公积金部分已经放款,现在处于在等待商贷放款过程中。卖家在违约不交楼的同时,还威胁我说要去银行找熟人搞掉我们的商业贷款,让银行出具不同意贷款通知,意图造成我们贷
三方人员中,有一方意图逃避,其他两方通知了银行,然而银行没有做果断处理,导致那一方逃避,请问银行有没有什么责任?
朋友以前有贷款,现在银行在催款,多少年内从他账上划出去的钱算逃避债务。还有房产,他用作抵押给别人公司,别人公司给他担保然后他问别的银行再贷款,前面的银行能不能说他逃避债务。有没有权利来封用作抵押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