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由于正本3/3海运提单被快递遗失,原本两个包裹,被快递公司合成一个包裹,导致提单遗失,20FT的柜子已经于2010年7月23号到达泰国曼谷,由于货物经不起高温暴晒,非常着急,我司通过上海天鸣货代向海丰船公司订舱口订舱,通过货代得知,发货人一定要交现金为货值的两倍押金30万到指定的账户两年。请问除此之外可有其他的办法可让客人快速提到货物,而不要押金这么久吗?
我是刚到苏州找工作的大学生,住在养育巷庙堂巷31号的 一个叫戏江南的求职公寓,这个月的24号的早上,我出房门方便的时候随手把我的一个OPPO型号D19L的一台黑色超薄的MP3放在了门口的桌子上,我方便回来也忘记没有放回到我的包里,大概是早上九点半左右,老板娘曾带过两批人来看房间,来了一小会,在门口站了一会没有要住下
在船到港前,收货人(可能是代理进口商)为了争取多一点时间办理进口手续,要求承运人在船到港前3天在正本提单上盖release stamp (貌似是为了办理电放.海运操作我不太了解), 并注明please deliver to consignee confirming storage charges duly paid。运费已付. 请问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于承运人有没有风险?
车辆不是偷来的,也不是遗失的车辆,也不能出示车辆发票,但有车钥匙,车辆我使用都有2年左右了现在车没有扣在派出所里!是在派出所明下一个警察 所管的.一快区域里.最后没有给我任何的收据或证明,就把车子扣下! 购买店没有发票的底了. 我想在法律的角度上要回来!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一朋友,在南京工地做事情,当时包头答应工资是6000/月,年底发的时候变成5000/月;所以朋友一时气不过.拿了工地的建筑材料拿去卖,所卖金额为1万左右,来抵每月差的那1000元.现在包头去告我朋友偷窃;派出所已将我朋友拘留,要起诉;请问这事情有没有办法打赢?要怎么做现在?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准备贷款买房,由于我老公家庭条件不好,首付全由我支付,以后装修也是我出钱,但是贷款是以老公的名字办(因他有住房公积金),那么房产证上是不是户主一定要单写老公的名字?可不可以单写我的名字呢?假如是无论写谁的名字房子产权是否可以两人写下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呢?如果不进行公证,是不是产权就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