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公公为我们结婚向单位要了承租房。99年公房出售,我们夫妇出资买下。06年公公去世,留下遗嘱和证明书,确认该房子是送给我们的房产,并请单位在他死后,将产权转到我丈夫的名下。但是,我丈夫在大哥的诱导下,和公公的其他子女背着我,与继母做了公证书,公证书说:公公没有遗嘱,这不是事实。将房子给继母,也是违背公公的遗嘱。作为利害相关人,我向公证处申请复查。他们不接受申请,理由1:不承认我是利害相关人;2、让我提供公证书原件。在丈夫的继母手里,我无法提供。(但是我能提供公证书的编号、公证员等信息),他们这样做,符合法律吗?我该怎么办?
1、根据“继承法”第三章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人说明:我二姐精神有点问题,目前仅数百元工资。本人工资也很低。 2、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七条: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一)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
父亲与再婚对象属于‘老少恋’,现在父亲已去世,父亲生前通过遗嘱公证将自己那部分房产全部留给女方,女方(原告)因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未获通过,现在起诉我们3子女,要求确认遗嘱公证有效、判房产全归原告所有。 1、根据“继承法”第三章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
是向公证处的某个上级部门还是市区法院申请?另外除了提出书面申请,届时是否需要开庭答辩审理?还是对方只需书面答复就完事?
公证书在前,弃权声明书在后。没有询问笔录及证人证词,弃权声明书无授权代理人。利害人只按了一个手印,出具的公证书并没有发放到利害人的手中。公证书公正的时候是在07年的一月,知道内容的时间是11年的9月。要求复查撤销公证处的人说已经超过了一年。这一年时间是指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到结束的。
我在提交辞职申请后,单位以书面形式与我签订的离职同意书中写了必须3个月后离职,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
我在提交辞职申请后,用人单位再以书面形式与员工签订的离职同意书中写了必须3个月后离职,现因在此期间直属领导在工作上处处为难本人,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可以擅自提前离职?是否违反劳动法?
我农村家里要修房子,现在要以我们两兄弟的名义修建,我们这方修房有个规定,必须有房产证的人才能修建,原来的老屋基属于我们父亲所有,现在要打报以我们两兄弟的名义修建房子,须将父亲的房产分豁给我们两兄弟才能进行建房审批,分豁房产又须去公证处公证,由于我在外地务工,暂时不方便回来,请问,公证时我必须到场吗?
申请二审法院调取对方银行清单和申请测谎,是在交上诉状时,要一起提交申请
申请二审法院调取对方银行清单和申请测谎,是在交上诉状时,要一起提交申请吗?
复查申请书的格弍是怎样的?请告知,谢谢! 我的亊情已到复查复核阶段,请告诉我写复查申请书的格弍.谢谢!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下继承公证里的爷爷奶奶和父亲的死亡证明必须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下继承公证里的爷爷奶奶和父亲的死亡证明必须是原件么?复印件可以么?
汽车按揭贷款申请已经提交,但贷款还没办下来,我现在有钱了,想付全款,不按揭了
汽车按揭贷款申请已经提交,但贷款还没办下来,我现在有钱了,想付全款,不按揭了,这样可以吗,贷款的利息要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