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专用条款):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按政策执行。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现金担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现承包方已邀请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做为第三方担保人,与农信社签订了《履约保函》,并支付给农信社190万元的保证金,由第三方监管。现承包方要求我单位也必须向该家农信社打入190万元的保证金,直到2015年2月后方可退回。如果我单位不打入190万元给该农信社,又要求我院出示相关证明给农信社请求退还承包方的履约保证金190万元。 请问老师:1、合同规定我院担保方式为:按政策执行,并未规定现金担保。我院是否可拒绝该现金担保的要求。同时,按政策执行是指哪些内容的具体政策。2、如果我院不打入现金担保,是否可应承包方要求出具证明给农信社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90万元。
本人去年去承包工程,已交工程保证金及前期费用,对方却把工程另包他人,给我写了一张欠条,归还日期是2008年6月15日,多次追讨不还.请问该如何起诉
A先生收取建筑工程保证金,A先生没有接到工程,他又没退给我保证金,我将怎么办?
2008年A先生和我签了建筑协议书,679号楼给我施工,可是他又没接到这几栋楼的图纸,工程被另外一个公司施工了,我交给他的保证金他又不还给我。我现在施工的4号楼也完工了,工程款也没有到位,我该怎么办呢?
07年时,我与某大型商场签订租赁合同,共缴纳了一万一千六百元的保证金。合同的原文是“缴纳方式为:签约日当天缴纳人民币肆千元,2007年x月x日前交纳四千元,2007年x月x日前交纳三千六百元。”09年时合同到期,其余两份保证金均取回,但是其中一份四千元缴纳保证金的收据被我不慎遗失。然后一直与商场方交涉取回这份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