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交警的民警个人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方车辆在广西兴安县境内正常行驶时,与一辆从后方超车的车辆发生摩擦,该超车为一私车,车主为当地交警队民警;事后交警将全部事故责任认定给我方,并在第一次要价3万,第二次要价4万,第三次要价4万5千;我方车辆购买了全额保险,保险公司认定应该理赔1万5千元左右;
我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看病费用大概是1000元,我自己出的,肇事司机至今未露面,但医生说我面颊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费用大概要8000元,但我无力承担此项费用,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办?我能要求对方先支付后需治疗费吗?
电动车与摩托车发生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受伤电动车检测超标是否算机动车
电动车没有保险假如电动车按机动车算是不是他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全部要我赔偿。电动车负次责。 谢谢朱律师您对我问题热情回答。但是我本身这个就是电动车啊,他检测要是按车自重40公斤,车速度20公里。那我们国家的电动车全是超标的啊。我问下按这个检测能不能评定我的电动车是机动车。
我驾驶红岩三轴翻斗车从东向西行驶,右转弯时将一辆电动自行车压在有前轮下,当时我很快想120及122报案,像我这样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买的组装电动车发生事故是否应负责任?机动车(黑的)能否在自行车道上停放?
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如果A、B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撞车事故,B车从机动车道以大约推车的速度拐入自行车道,A车由南至北以非常快的速度行驶,撞上B车,B车由于撞力太大,连人带车撞向停在自行车道上的一辆趴活的黑的(C车),把车漆蹭掉一些。估计A车的速度已然有40-50迈,否则不会出现如此强烈的撞击。当然我知道B车违反了非
出租车调头,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发生事故。电动车司机小伤,电动车损坏比较严重,出租车有些刮痕,应该如
出租车调头,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发生事故。电动车司机小伤,电动车损坏比较严重,出租车有些刮痕,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
电动车擦了机动车,电动车主住院了,交警未定事故责任,机动车主是不是该垫付医药费和护理费
电动车擦了机动车,电动车主住院了,交警未定事故责任,机动车主是不是该垫付医药费和护理费 机动车没有闯红灯,没有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