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先生。我代表村集体作以下论述, 去年的时候我村应村民及一些残疾人的扶困需求,特向市级领导及残联申请成立了一个可以帮助村残疾人的合作社,当时申请成功,由于村长和一些村民代表不怎么懂得法律,在注册这个合作社时写法人代表时写了一个人的(因为那人是被后来任命为社长的人,所以就写了他),但是村里申请时初衷是为全村集体残疾人服务的,后来想到为了防止以后他独占合作社和为所欲为,又与他写了一张协议书,内容基本是---以后合作社一切安排都要经过村委会及党支部的同意才能实施。以为只要那个协议在他就无法独占这个合作社。但是现在那个法人代表野心蓬勃想独占这个合作社,他想脱离村的安排。此时上级已拨款了65000元给这个合作社和村进行建设,其实那个人想独占就是为了钱。但是那个钱是扶困的啊,到现在他没给那些残疾人一分钱补助,看着那些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这又是何等的良心,所以我们必须要讨个说法。补充几个事件,1,那个注册的副本在村里,但是他明知道在村里却去上报纸刊登遗失副本的消息,这明显是想脱离村管理安排的做法。2,他绕过副本,绕过副社长的存折,自己雕刻了印章,从银行把那65000元取走了。这一切他都依仗着自己是法人代表,我知道法人代表做这个事是不违法的,但是他这个行为让所有为这个村合作社争取成立的人民不满与愤慨。现在村里想收回这个合作社以及那个拨款,可是他却说这个合作社是他自己的。现在从法律上讲我们村是无法收回的,但是现在我们能做什么。那个钱也已经从银行取走,未经村里同意甚至是村委会任命的会计同意即印章敲盖。 现在我们最想知道我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去为正义挽回这件事。也许法律上我们会输,但是我们真的相信人们会用良心去评判这件事的。现在我们真的已经没办法了,真的希望您要提供一些法律上或者其他方面的帮助啊,我相信正义一定会赢的。希望您可以早点回答,我会时时关注村里这件事已经十分要紧,人民都要有个说法。我们也在想办法和上级残联和一些政府在寻求帮助。
我有一个近50岁的叔叔,是个有弱智残疾证的人,属于那种连2+3都不知道等于几的人。他最近惹出来了一档子,弄得家里人很烦心。我希望有律师朋友能帮忙给点咨询。 这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他爬了他们家墙头,去偷看邻居家一个外地女人洗澡,结果被人家看到了,还报了警,他当晚还怕警察去找他,他就跑了。(这是他对我
我是有点精神毛病的人,在这之前已是低收入家庭.现父母均已去世.留一处平房房产.另两兄弟就已安葬费为由,又吵又闹,还喊打喊杀,逼迫我放弃继承权,虽给予一定补偿,但那是遗产三分之一的市场价的一半还毛的.父母没遗嘱,但约十年前父亲写过一份字据:"给小兄弟一笔钱就买了他那部分".如此清晰而模糊.现情况是小兄弟已服刑数次在
月1日下午6点左右,方某和工友何某及同事们在同一桌子吃晚饭,吃饭时两人发生争执,何某说方某长得像色狼。方某就嘲笑何某说:“总比你没人要要好。”何某说:“问我老婆?”方某就这样回他:“你回家去问你妈!”何某当场就发火,一边用手指着方某额头一边骂:“如果我不是残疾人,我就打死你.”(何某右腿轻微残疾) 此时方某也
我弟在孩时得病,留下后遗症,智力残疾,现已成年,生活不能自理,由父亲带着,我(兄)和姐都已结婚,父亲去世后,我弟如何抚养?有何政策?多谢各位的回答!
因残疾人先动手打我,我当时为了制止其行为,推了其一下,他就倒地,说我打了他,,骗我,还报警,后来派出所处理,说让我认他的药费,我不服,是他先动手打我,可由当时在场第三者证明,为什么还让我认,,现在派出所对我的不服,下了公告,还想拘留我,我如何处理?
我在农村开了村级医疗合作社,经村委会批准永久性用地,现在村委会要盖商品楼要我们拆迁,每平只给400元,如果我们不同意就强行拆除,请问我们可不可以不拆或要一个合理的价钱。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