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把我们家的土地.说成是集体的要从新分.原因是值钱了.象我这样的有5.6家子.我们只有1952年的土改证请问我们有什么办法
本人父亲为家乡所在镇上的供销社(原称合作社)一名停薪留职的职工。约七八年前,当时的供销社领导决定将属供销社所有的旅社出卖。此旅社自90年起为我家承包经营,我们全家人居住其中,占地面积约400多平米,建两层砖木结构房。拟出卖时房屋已残破,基本无营业收入,协议价为4.3万。当时不仅此旅社,镇上的许多原属供销社的
80年代我家就开荒了一片土地做鱼塘 以前一直都养着鱼 现在全村的人就是想方设法的要把这个鱼塘归为集体所有 对于我家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去解决
农村个人的集体性质的土地能否转让给另外一户村民,怎样办手续呢 不是建筑用地,是其他村民承包的种植用地30年使用权,这种地可以转让给其他村民吗
我个人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我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2万5千元的中介费,除此之外再无其它费用。单在快过户时,中介人员说他们公司规定还有2200元的按揭服务费(在我与中介的合同中无此项内容),必须要交,如果不交则不忙助我过户。我想请问,第一、中介公司因此按揭服务费而不帮我过户,算不算单方面违约?第二、我
您好,我姥姥去世前有一处农村房产卖了我姨了,后又转卖给他人,前几年我爸妈又把老房买回来了,但房产证上一直没有更户,是我姥姥的名字。现在涉及动迁,舅舅和姨来争宅基地钱,说房产证上写的是姥姥的名字,宅基地钱应该儿女均分,请问他们的要求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