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加酒后驾驶机动车撞伤当事人脚,导致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可是出事当天并没给肇事者做酒精测试,最后肇事者全责,可是只定了个无证,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处?当时没做酒精测试的,如果现在要告他酒后加无证是否成立?
法律上对无证驾驶撞伤人怎么判处?如果无证加酒后又怎么判处呢?
在小区,电动自行车带人由南向北行驶,在途经一个东西路路口,快行驶过路口的时候,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车撞倒,撞伤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和后排乘客,非机动车驾驶人轻伤,后排乘客脸部有7公分伤口,伤势较严重,电动自行车被撞的粉碎,轿车前挡风玻璃破碎,电动自行车是醉酒驾驶,轿车是酒后驾驶,责任该如何判定?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仪之事,可如今,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在中国,“欠债还钱”的人文道德尚仍毫无疑问地被人们所遵循,但“杀人可以不偿命、甚至不伏法”的道义伦理,已经被推翻。 10月16日20时30分,就在“我爸是李刚”这句旷世豪言叫嚣前1小时,千里之外的江西丰城矿务局,两位父亲被一辆横冲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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