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因06年网上聊天时认识一网友,对方说是搞软件开发。因为爱好投缘,后来我们无话不谈。无意中我说出一些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的话题,当时该人不信,结果两年后我的看法都成现实。后来对方要求与其合作,只因对方开始蔑视农村人,被我一口拒绝。于是最近就在我们当地造谣说与某人有不正当关系,影响极坏。其实从小
我一亲戚前天晚上被人用酒瓶扎伤胳膊前臂,造成多根神经断裂,血管损伤,在医院手术3个小时,医生说以后可能还要再次手术,当天已报警,当地派出所办案民警说暂时不好处理,要等将来治疗后结果出来再处理,治疗费用也要本人自己先承担,他们也不好对当事人怎么样,请问,我们应该按照怎样的司法程序去做?当地警方这样处理
我在单位组织到湖南旅游时,在旅游公司安排的酒店入住(该酒店为私人经营),洗澡的时候摔倒,至大腿股关节粉碎性骨折。在当地医院检查伤势比较严重与次日回武汉治疗。当时酒店付了当地医院的检查费和护送回汉的车费6000元。后再去当地酒店商谈索赔事情,当地酒店就捏造出许多与事实不符的理由,甚至否认我是在酒店摔伤的,
10岁小孩在夏令营里,本来应上蓝球课,老师说因天气太热孩子们不想在户外,就改成台球活动,这个孩子在打台球时,不小心球飞出桌将另一个小孩子的门牙打掉,当时旁边没有一个老师,也没人指导孩子们如何打球。请问这个孩子因此产生的赔偿,打球的孩子应该参与赔偿吗,如要赔,是否夏令营组织者负主要责任。打球的孩子应担多
因琐事与人动手,打了对方两耳光。对方报案后第六天去做了法医鉴定,结论为轻微伤重型(结论内容里,上下肢还有挫伤,但我只打了脸呀),并同时出据医疗单,要求我赔偿3600元(医疗费2380元,法医鉴定费200元,误工费1000元)。因为我怀疑法医鉴定不公平(对方有亲戚是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及医疗费有假,拒绝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