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借款180万给他人办企业用,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他人还不上,
请问律师,1、丈夫借款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2、丈夫借款180万是诈骗罪吗?
1、丈夫借款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现在我要离婚,对方父亲生前多病,家有大女儿在本县做生意,二女儿离婚在家照料老人和自己的孩子,双方没有共同债务,现对方提出的证据有他二姐为照料老人向别人打得欠条,所有欠条署名为他二姐的名字,并且所有欠条我不知情,这样的欠条有效吗?对方要凭借这样的欠条申请他个人承担的部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借款人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很多钱,借钱人因病住院,这时候才告诉其配偶借钱的事,不久借钱人就去世了。请问:我怎样才能要回自己的钱,其配偶以借钱时不知情为由,不承认这笔钱为共同债务,是否合理。如果借钱人的遗产不够还我的钱,我该怎么办
丈夫于婚前购房,房产证的名字是丈夫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现在,为给此处房屋还贷,丈夫的父亲(甲)向妻子的父亲(乙)借款,借条大致内容为:甲向乙借款**万元,用于给某处房产(丈夫婚前购置,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此处房产)还贷,此借款债务人是丈夫的父亲,还是夫妻二人?
我和男朋友买房准备结婚,首付是他付的,然后因为他是外地户口簿好贷款所以贷款人是以我的名义贷款的,我想知道婚后这个债务是由我一个人承担,在法律上他是不是我的共同债务人,如果离婚的话怎么分?房产证的 名字打算写我们两个的。
丈夫为xx公司法人,在公司的债务中与债权人约定“本人自愿承担60%”,法院判决如下:被告xx公司向债权人返还款项xxxx及利息,被告xx(法人)对上述xxxx债务中的60%部分利息向原告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请问: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丈夫名下没有财产和存款,是否要妻子承担清偿责任?如离婚后该债务该由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