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方协议离婚,财产已经分割,无异议,但是,涉及到双方有一套公房(房管所的房只有租赁证户主是我即女方)这是一套两居室,双方同意各持有一间,但是,房本只有一个,谁拿对方都不愿意,我到房管所咨询了,房管所说只有法院判决离婚书,才能将此套房分出两个房本,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我跟他结婚两年了,有了孩子,孩子9个月,我们俩已经没有感情了,想离婚!在一起没意义了~ 我想问,如果男方提出离婚,用赔偿女方吗?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又该怎么办?
如果有孩子,孩子还在哺乳期,但夫妻已经没感情了~双方也没什么过错~就是没有感情了,在一起生活没多大意义了 我想问,孩子在哺乳期,能去当地民政部门直接办离婚手续吗? 应该办一些什么样的手续?
我有个朋友是香港人,他的老婆是广东汕头的。他们是在汕头领取的结婚证,婚后就一直在香港工作,他老婆也拿到了香港身份证,现在2人都居住在香港且都在香港工作。。。现在他老婆被着他和一个内地男人交往了1年多了,他现在准备协议离婚,想咨询下,向我这个朋友的这种情况他能在汕头办理离婚证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带下
我和她是去年领的结婚证在去年生下一女 ,但在女儿4个月大时,她便离开我和女儿而去,一直不知踪影 直至今年5月份才探的所在处 请问这样她还有抚养女儿的权利吗
结婚后有了小孩 小孩现在都是女方和她家人带的 看病用的钱也是女方家人出的 小孩爸爸不主动寄钱回家 要电话催几次才寄钱回家 请问这能提出离婚诉讼吗 那离婚后 女方嫁过去的财产都能归还女方吗
我与二年前登记结婚,无小孩,双方多没有其它方面的错,性格不和。现我提出离婚,我老公家提出要我退回婚前给予我的金器和其它物品和婚礼的费用,婚前给予我的金器和其它物品我是答应的,但我没有答应婚礼上的费用。请问我要不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