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租房和房东订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租了一年多的时间,退房后房东总是以很忙为由迟迟不退租房的压金,虽然压金不多只有二百多点,但是觉得他们这种欺诈行为太可恨了,这样下去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要被他们给坑了呢!不知道这种情况去告他们会不会赢?应该如何去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果请律师的诉讼费用要多少...
我因为买了房子要提前退租,提前3个月给房东说好了,到时候找到新租客就退我的2月押金,我还承诺说中介费1千元我来承担,我还同意承担他提出来的要把房子粉刷一下大约1千元,中间给他找了不少租客,他都说不满意,现在我准备搬家了,房东却说不退我押金了,而且给物业管理处说不让我搬家。 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房屋到期退租,房东不退押金,找借口不看房,是跟我爱我家签订的合同,我爱我家是否该承担一部分责任?这样的事情是否向住建委投诉?
合同签订是2年,未到期,我想退租! 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时间是20号,合同上写着如果我退租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房租和押金退还我; 我是28日通知的房东,想在下个月28日搬走,我的想法是多出的8天租金从押金里面扣除。但房东以不是整月提出(他说20号租我的,从20号算整月),押金不退我! 这个押金因该不退的吗? 我
我半月前租了隆都翡翠湾32平米一室,因为房屋供暖和窗户密封不好,太冷而住不习惯,所以我想终止合同,希望房东按合同可以不退押金,把剩余房款退还于我,现在房东一分钱也不退并且声称不退钱是维护自身权益,但是合同上说我单方解约,甲方(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并没有说不退剩余房款,请问这种情况剩余房款能要回来吗?
由于得知房东要卖房而退租,二房东说只退押金不退多余房租,我可以要回剩下的房租吗
向二房东签了半年的租赁合同,房租是押一付三,我租的是其中一间次卧,2102年11月15日签的合同,签的是半年的合同房子2013年5月15号才到期,在我住两个星期了不到,就有人过来看房子才知道房主要卖房子,在这之前我完全不知道(在我签约之前,二房东是知道房子已经在挂牌出售了,她没有跟我说)现在大房东说我们只能住到2月
租期一年,却以卖房为由跟我们提前终止合同,竟然没有按照合同中的陈述 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反而等发布卖房信息后被告知,期间不下二十个中介带人来看房,不堪其骚扰 跟房东协商我们搬走,可我们搬出来后 押金以墙面有黑笔画过的印子为由不退押金,最后谈好扣除150元 退其他押金,押金才800元。可房东不但不给我们押金,还
我于2012年1月3日通过“21世纪”租了房东的房子,房租2400元/月,押金2400。租房期间按时交房租。到2012年12月,由于有事需要回老家,不能按时于2013年月3日办理交接,打算约房东12月26日办理交接,房东说这段时间他不在北京,于是,通过协商,委托当时租房的中介人办理交接(房租已经完全结清)。 房东于2013年1月2日跑
合同未到期,但提前两个月通知房东,同时合同上有附加条款提前退租,押金予以考虑
我于12月13日租房,合同半年。合同上附加条款,如提早退房,押金退还予以考虑。同时二月5日的时候,和房东提出,我三月底退房。房东也将退房申请写在了2月的租金跳上,证明,我曾经和他提及我需要退房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房东说,假如我三月底搬走,他找不到下家,则不退押金,直到他找到为止。 也不允许我转租。
我在2012年6月14日租住北京洋房小区的房子,约定每月房租5000元,半年一付,押一个月的房租。现在租期已满,我也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我不租了,但现在她确以屋子脏为由不退我押金,我愿承担保洁费用,但她还是以种种理由不退我押金(她说墙上有一条搬家时划得痕,大约20cm,就要从新刷整个屋的墙,那这些押金都不够),我该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