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小区三楼有个85平方的房子,听说要拆迁了。 现在这房子开了两个户口簿,共5人(父母和女儿女婿、孙女)。 拆迁是按人口还是面积。如果女儿那方借这次机会可不可以贴钱再购入一套。
现在我家要和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补偿我家30平的门面房。但是我担心最终没有开发出30平的门面房,若只有40平的门面房,那我就要购买剩余的10平,请问律师,我怎么才能保障我不用多付钱去购买这多出的平方。本身我不想多购买,30平,够了
律师您好,我的朋友99年在乡镇有一处门市房开汽车配件,当时政府动迁盖商品房没签协议就给拆迁了,后来答应给补偿了,但是政府领导老换一直到现在也没解决,现在的门市房7000一平,汽车配件年利润10万左右,现在领导同意补偿,应该怎么算呢,补偿多少钱合理呢,都可以要哪些相关的服用,麻烦专家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一:家里拆迁,不清楚补偿条款,地方政府隐瞒不公开。怎么办。 问题二:户口迁走,是否还享有原户口所在地的土地征用补偿。 问题三:户口外迁,本人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A在a村有大田,A结婚嫁到b村,仍和b村男子B在a村生活,B将A户口迁到了b村,没有 经过A的同意。现在a村土地被征用,给a村人土地补偿,在办理
我是城中村改造整村拆迁户,现在要回迁了。开发商让我签拆迁补偿房协议书,其中一条是回迁人的房屋以后领产权证由开发商向房地局申领,在房地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回迁人负担。我感觉不合理,因为是置换房,拆了我的房子是有合法证书的,所以我要求开发商还我房子和合法证书,费用应由拆我房子的开发受益商负责,而开发商不
我在安徽宿州,我想咨询一下拆迁问题,一层是商铺,二层是住宅,拆迁补偿住宅有二十四个月过度费
我在安徽宿州,我想咨询一下拆迁问题,一层是商铺,二层是住宅,拆迁补偿住宅有二十四个月过度费,商铺有二十二个月,协议上写到期后没交房双倍补偿,没有区分商铺和住宅,现在开发商以拆迁办规定为由说只有住宅双倍,商铺是单倍补偿,请问应该以协议为准还是拆迁办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