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同居关系,主要考虑到财产问题,一直没有履行结婚手续(这种关系一直持续了四年多了,想咨询一个比较特殊的问题,4年前,我们刚认识不久,便买了一套126平米的新房,这个房子首付是女方付的(大概14万多),但当时因女方已用过公积金贷款故用男方的名字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等等系列手续全是男方的名字,女方没写上)最近房产证下来了,当然没有女方的名字了,(这些年还贷全是女方在还,这个可从银行还款记录中求证,现在女方想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已的名字,除必须办结婚证外,还有其它别的办法加上么?再一个问题是,如办结婚证,女方婚前财产(即认识男方前的财产)需不需要去公证?谢谢!
未婚同居十年后感情不合,一方可以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拿走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吗?
我与未婚夫因工作生意繁忙,加上感情不合,十年没能办理结婚手续,一直同居,同居期间成立一公司双方共同经营。现双方要分手,但他太霸道,爱财如命,蛮横无理,同他协商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是商量不通的(尽管他明白哪些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他希望我一分钱也不要拿走才好。所以,为了我自己的利益不受到太多的损失,我决定在
同居关系的男女一方,可以在不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把属于自己的那部份财产从对方账户上取走吗?
您好!我与男友同居已有10年多了,期间他曾无数次与我约定结婚日期,又无数次以生意太忙为借口而推迟到现在仍没结婚。我与他刚认识的时候他没有钱,后来我们上班挣点钱,加上省吃检用积攒了10万元开了个公司,我们一起经营直到现在,他掌管大权,全部经营所得都存在他的名字下的银行账户里,但密码让我知道。我们没有孩子。
双方均丧偶后结合,同居关系10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1女儿,女方一儿子.在双方共同居住期间,女方的房子拆迁,分的3套住房(其中需要交一些钱,由双方一起出资,但无法证明出资比例)。男方有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平方2套。现在如果分手,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分得女方的楼房或补偿金。那么女方是否可以可以获得男方的平房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同居分开后的财产问题,我姥姥与后老伴同居15年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近日,因身体问题彼此照顾不了,两人要分开,他们两人共有价值20000元的房子一间,老头有个人存款,他们平时生活起居都是由我姥姥照顾,现在分开我们是否可以分割房子或要求些补偿,如果可以要求大概多少不过分呢,谢谢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男方一个还贷,离婚怎么分,而女方只赚钱自己用,子女费用基本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户名是男方父母的,男方一人还贷,离婚怎么财产怎么分配?而女方只赚钱自己用,子女费用基本由男方父母承担,男方还货后,无法支付生活费,全由男方父母承担了,能说把还贷款当做生活费吗?
我2011年六月付了首付买了房子,可是贷款到十二月才下来的,我们共同还贷款;我看了合同房管局备案的时间是十一月底;我和女朋友登记是7月份。我想问问我们的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呢?我想加上我女朋友的名字,也就是想证明那房子是我们共同财产,但是不晓得该怎么做。
在不知道小孩身上有贵重物品的情况下,带别人1岁半的小孩子出去玩,回来家长发现小孩身上的黄金饰品遗失,请问该如何赔偿。
男方第一次结婚后领养过一个孩子,离婚后与我的同居三年,孩子共同抚养大的,有房子,买房的钱是两人分摊的,但是没有证明,现在男方不想过了,男方没有户口,现在通过法律有办法解决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