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国家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A村村委会对符合土地承包的对象均发包了土地承包。1994年,由于实际耕种的人员减少,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承包土地“认田制”,即想耕种的农民可以自由向村委会承包土地,村委会根据申包情况进行发包。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调整时村委会又根据1994年的“认田”亩数给认田农户发放了权证(部分农户因未认田而未做权证)。2008年,该村部分土地因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被征收。由于未做权证的农户认为1994年的“认田制”不合理,剥夺了自己的承包权,要求重新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进行确权。A村村委会在镇政府和区农林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依据有关法律,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村民公决等形式,明确了以1983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时的承包对象为基础进行了重新确权。但由于1983年的第一轮土地承包与该镇其他村(其他村均在1994年—1997年期间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调整,且确权为第二轮土地承包调整时为基础)有时间上冲突,形成了该村1983年后至第二轮土地承包调整这段时间内新增人员(以农嫁女和新出生人员为主)无法落实土地承包。现这部分人员向村委会和镇政府提出要求落实土地承包。为此,特向各位律师咨询:对该部分人员是否可落实土地承包?如可落实,怎样进行落实和确权?谢谢!!
现我村村民代表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费至500元/亩/年,而承包户计算了一下,如里缴纳承包费,就没有利润可言.请问承包户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现我村村民代表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费至500元/亩/年,而承包户计算了一下,如里缴纳承包费,就没有利润可言.请问承包户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律师,您好。我想麻烦您一件事。我丈夫六十年代出生于农村,是农村户口。八十年代末考入大学,户口迁走。可九十年代重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证上,依然有我丈夫的名字。请问,这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证有效吗?我丈夫拥有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吗?谢谢
修建大量永久性建筑以及附属设施,﹝ 每栋房宽约12米,长120米﹞,大池一个﹝长∕宽∕深为15∕10∕3米,还有六亩地未挖﹞,水塔﹑水井﹑ 围墙。
我爷爷在1980年承包了现在城中村的5亩地搞养殖并登记为合作社,后随时间的增加,停止了养殖,靠出租房屋生活,到现在承包地上先后盖了20间房屋和5间库房,且2005年我父亲在承包地的一角给我结婚盖了套小二楼,总面积1500多平米。(1998年爷爷去世) 今年政府把地买给了开发商搞住宅,村书记要我们家拆迁,说我们家地不
我爷爷在1980年承包了现在城中村的5亩地搞养殖并登记为合作社,后随时间的增加,停止了养殖,靠出租房屋生活,到现在承包地上先后盖了20间房屋和5间库房,且2005年我父亲在承包地的一角给我结婚盖了套小二楼,总面积1500多平米。(1998年爷爷去世) 今年政府把地买给了开发商搞住宅,村书记要我们家拆迁,说我们家地不
农村土地承包地1999年确权时村里没有通知本人,而有别人代签的确权协议有效吗
我父母,弟弟,是奉贤区金汇镇华星村人。第一次分承包地时共分到7.95亩,而在1999年8月确权时没有通知我们,如今就剩下不到3亩地了,(这事就在本月17日去村委会查账时才知道),而且看到协议书上的签名是别人,问村里?是谁签的名,回答都是不知道,每年村里选举或者有什么事,我们有空回去的,但村里干部不把这事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