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个残疾人,以杀鸡卖鸡为生的个体户,原来县里是属于没有屠宰点的状态,杀鸡也没有费用,几年前县里屠宰点被个人承包,集中定点屠宰鸡,也就开始收费了,当时一只收1元钱,由于我父亲是残疾人,并且行动不是很方便,所以经过找县里的领导,要求给予照顾,减免费用,最终县里的畜禽屠宰办公室出具一个文件,盖的是
我妈妈是个乳腺癌患者,可是现在癌细胞扩散到了全身,国家只给予我们费用百分之二十的补助,一年对多只能报5万,这些事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嘛!我就想问下能不能多报点!或者说有其他补助方法!
爷爷是属于老民办转正的教师教了40多年的学,2007年去世后奶奶却没有享受任何的补助。难道没有对奶奶的生活补助吗
我爸爸在柳树口政府上班是事业编制,没有内退,在家养病,今年2月病故。我们是土葬的,我妈妈去找过领导,他们说没有火葬就没有国家应有的补助,结果政府什么都没有给,就安葬费也没有给,我心里不服,想咨询一下您,根据国家规定是这样吗?什么补助都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