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的老板注册新公司,新公司的法人是我,但是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合同章、我的人名章都在老板手里且我现在已经离职,由于这个公司拖欠我的工作,现在我已经到劳动仲裁解决此问题,但是现在我希望变更法人,但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因为我去劳动仲裁告的原因一直拖着不配合处理,我担心之后他有非法经营或一些账务上的问题,特此请教,我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起诉? 注:1、我担任法人的公司只有我和之前老板两个股东且是有限责任公司,我占股10%,我可不可以把我的股份放弃或赠与第三人,通过这种方式达到变更法人的目的。2、关于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合同章等我可不可以去公安机关挂失。这样是否可行。如果可行,具体流程是什么。谢谢!
我想问一下, 我替朋友开了一个公司也就是以我的身份办的一个公司 但是现在 朋友想办个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不换 所以想在以我的名字 办到同一个地方 答应我说 办完这个公司之后 法人也就是我 过下户 也就是变更下 但是我有个疑问 如果法人变更了的话 公司与我就无关了 但是 开户行那里是我签的字 过完户的话 开户行的法人
公司老板,既原法人要求我挂名法人,我刚满22周岁,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很缺乏,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如何能保护好自身的利益!不用承受法人的法律责任!望律师们提供意见!在此谢谢!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股份的问题: 我公司现在为法人个人一人独资,现要赠与我20%股份,公司办理完正常的转让手续及工商变更后,如果将来公司法人的妻子提出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时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就办理了赠与股份,是否赠与合法?以及是否法人的妻子有权利参与赠与事件? 现在法人的妻子在公司没有股份
假设我是A和另一个人B一起投资,总共需要60万元,我出资30万,还有办公和场地全面负责经营;B只出资30万,不参与任何经营。另外,我还想请C、D帮忙,C、D只是人力的支持或技术支持,我想给C、D一些股份。那么我应该怎么划分股份呢?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呢?还有,股份和分红有什么区别吗?假设我有50%的股份,就一定得到50%的
和4个合伙人投资生产型企业,我股份占10%,现在最大股东(45%)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出任公司法人,他让我担任此公司法人。鉴于此,是不是可以签订合同或是协议之类来规避我的法律纠纷。最关键的是如果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我该怎么办?谢谢!! 公司不是法人变更,是指定法人。
我买了一个商场的商铺,当时谈好购买商铺面积是40.46平方米,但是拿到房产证才注意到实际使用面积只有22.03平方米,其他全是公摊面积,我感觉自己被骗了。
父母离异,离异之前有一套房子,房子的房贷由男方负责。男方当时说好房子将来留给孩子。之后男方另成家,请问将来与男方成家的女人有权干涉那套房子的事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