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时我的诉求是要求确认被告没有依法履行查处学校岗位聘用工作违规失当行为的法定职责,是行政不作为。二审时我想改为确认被上诉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查处上诉人反映的问题是行政是行政不作为。可以吗?
本人诉紫金矿业集团人身损害案,于2013年3月28 日向福建上杭县人民法院起诉,上杭县人民法院在7天之内没有做出受理与不受理的裁决。于是于2013年4月12日在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2013年4月19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我,案件已经转移至上杭县人民法院,2013年5月22日,上杭县人民法院告诉我“法院已经做出不予受理
你好,我合同这个月底就要到期了,公司现在已经邮件通知我进行续签了,但是取消了我原来的编制,要进行岗位异动,如果我不接受,公司是否要进行相应赔偿
我们到法院立案,法院行政诉讼立案科的人说,必须一个人一个诉状,不能多个人写在一起,要分开。法律上有这个规定吗?哪个条纹上规定的?
参与十人以上的聚众斗殴,但是是犯案最轻的一个,如果判刑大概会判几年?如果判刑之后可以上诉么?
参与十人以上的聚众斗殴,但是是犯案最轻的一个,如果判刑大概会判几年?如果判刑之后可以上诉么?
租用土地能改变土地性质吗?租用50年,土地都变成了一栋栋的房屋,是否可以变成征收呢?政府不出面,征地方也不管,就只能这样拖下去吗?以后土地30年一变,就不是我们家的了,是否可以变成征收?
人事局说我没有合同,不安排工作,到现在12年我可以起诉人事局不履行协议(行政合同)吗?
“凡填了定向专业志愿的,就视为考生已同招生部门、分配部门和学校签定了定向协议,该生理所当然地可以享受政策赋予定向生的权利,同时也应义不容辞地履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的义务”这句话是广西1997年的招生政策,2001年广西人事厅的就业政策是“定向招生和委培生按当年的招生原侧和合同就业".我是1997年考取的国家任务
我父亲因有中风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我们有兄弟姐妹5人,父亲一直和大哥住在一起,因大哥常年在外做生意无法照料老人的起居,特让小弟住在大哥家里专职照料老人,并从老人的工资里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小弟的工资。可是由于小弟的护理不细,导致老人得了很严重的褥疮,现在只能把父亲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说最少得住院3个月以
一家服务公司守门卫,停车车主不是在店内消费,门卫经劝告无果,车主仍把车停靠了,而且是好些天,应该是发生口角后门卫把车的轮胎给戳了,后车主报案,已有证据确实戳坏了轮胎,现在人已拘留了24小时以上了,派出所也没个答复,也没通知我们该怎么处理,我就是想问问:这事情到底有多严重,至于拘留吗?如果拘留多长时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