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男方)是在婚前购买了一套住房(以贷款形式购买)婚后一次性由个人(父母)还清,这种情况还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么?女方有权分割财产吗?另有一套住房和一台轿车,房证和车主是本人名字,但是由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没有赠予,也没有任何协议),请问这种情况在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吗?
家在北京大兴,因亦庄扩建,先面临拆迁。 房屋是农村的房子(应该算私宅),房主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有三名儿女,外别是我爸爸、大姑(大姑已结婚生子,有自己的房子)、二姑(二姑已结婚生子,有自己的房子)。此房屋内户口分别有两个,一个户口本是我爷爷,另一个户口本是我父亲,因拆迁矛盾急速升级,爷爷的其他儿
我和她到2010年9月份结婚整整两年,由于我们现在感情不合,各自都有离婚的意思,但是由于和她感情不合,我通过QQ和其他女孩子聊天有些比较暧昧的话语并寻求一些安慰。她发现了,然后想通过这个让我得不到任何财产,本人未和她们发生性关系。 我们财产情况为:结婚前,本人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装修基本都是我拿的钱
父亲再婚后婚姻不合,要离婚,继母要求分割所有财产,包括婚前婚后的.我母亲与父亲离婚时我未分过财产,该怎么处理? 婚前财产未进行公证
律师您好: 父亲和母亲为了多给我修建房屋,在几年前假离婚分户口。我去年10月份结婚,一个月前政府征地对我家进行拆迁,正是这个关键的时候我父亲病危,为了不让父亲伤心就没叫他写遗嘱,而由我帮父亲写了一份财产说明书,找旁人作的证。说明书大至内容是说拆迁后所得的房屋产权办我的名字,用于我,老婆和我妈,父亲四
我妻子提出了离婚,已经起诉,我家原来有一套房子是结婚时我父母从单位要的,后来归个人我们自己添了3000块钱,去年又买了一套新房,现在两个房子都在她名下,还有12万存款她借给她妹妹了,当时她妹妹做买卖,现在我妻子说是合伙赔了,她还给她哥哥一些钱买股票,因为家里钱我从不过问,我现在没工作,身体有残疾,她又说我
我和前妻于2005年离婚,当时财产(存款)进行了协议平分。但是办完离婚手续后,我们仍然生活在一起(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在此期间,我们又共同拿出各自的积蓄建了一栋三层楼房。建的这栋三层楼房,因为我们的钱不够,还从我父母家里借来了一部分,又在2006年四月份共同生育了一个女儿(2005年离婚前,我们已经育有一个小孩
请问:我去年十一月份与丈夫协议离婚,因我们只有一套房,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分开住,感情不好不分开住,很痛苦,我们有个儿子,89年出生的,我想问一下,房产分割怎样分,房产证上三个人名字都有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