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和我结婚前和前妻(第二任妻子)有债务,即当时法院判他应付前妻欠款,现在和他结婚后,前不久他前妻通过执行庭向他索要债务,这里说明一下:他和前妻所判离婚发生的债务是他和前妻在一起时买的一辆机车,首付后余款按结贷款,当年判离婚时,按机车毛收入(未除去工资及材料费)的一半分给前妻,但此车在没还清贷款前经营权属企业(单位),个人无权处理,因他不服,又上述驳回,此款这几年一直未付前妻。问:1、此债务与我有关吗?2、此债务是否我俩应签一份与我无关的协议书 3、如果法院强判此债务时我应如何处理 4、如果此车还完贷款后的利润是否要付此债务
妻子婚前债务,婚后出借人(第三人)可否执行其丈夫工资等财产?
妻子婚前债务,没有用于婚后生活,婚后妻子也无个人财产,无工作,可一说是妻子本人无偿还能力,出借人可否通过法院要求执行其夫的工资一半还妻子的债务?
请问男女双方婚前的债务在婚后如何偿还?是共同承担还是个人承担?例如:男方贷款装修房子,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当结婚后女方是否有义务偿还此房贷?结婚后如果女方已经一起承担偿还房贷在离婚时用什么方式证明偿还的金额?如何分配家中的财产?
最近可能会打算和男朋友结婚。但是我现在有两个问题不是很明白。 一、我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子和车子,户主名字是我,我们结婚后,这套房子依然是算做我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公证的? 二、我男朋友家里现在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贷款,这笔债务,是不是就跟我没有关系?无论他们偿还与否,我都不需要担负任何责任?
情况是这样的,我爸爸的生意没有工商注册,业务往来的客户也没有,从2010年2月份开始,客户就从我爸爸那赊货,下一次进货时付上一次的款,但欠的货款越累积越多,现在有47000元,而债务人在5天前停机消失了,目前我爸爸手上只有一张欠条,简单写了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以及当时货物过磅时的郭榜单。请问我们下一步将如何维
一朋友跟同事借了6万元钱,他每个月都还钱给他的那个同事,可是没有打收条,可有一次那个同事说让他帮钱汇到一个银行账户上,可账户名字不是那个同事的,现在那个同事起诉他说他没有还钱,那么现在那张银行汇款可以作为证据吗?
男女朋友分手时,女方要求分手费,并威胁男方如不给钱要到男方家里去找父母闹,不得安宁。男方在女方的压力胁迫下非真实意思表示的被逼写下的借条 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闹到法院 是否会受理,男方应该如何进行应对 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