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8日晚我干女儿搭乘一辆无运证的黑车,后因车费纠纷发生口角最后黑车司机在车内把我干女儿座在副驾驶座位上用双手叉住脖子导致死亡(我干女儿座在副驾驶座位上)后抛尸以河里。后经公安机关侦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至今,该车辆也由公安机关扣押。我方以去年11月份向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讼状(当时案卷还未到法院)。该案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3年5月14日在常熟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就我方提交的民事讼状赔偿一事原、被告未达成一致,法官当庭就民事讼状赔偿一事原、被告是否同意择日调解(因当时庭审结束已经中午12点),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至今还没有调解)。我方经向公安机关询问该辆无运证黑车在何处?回答说早就提走了。问:那个部门来提的,说:不清楚。后经被告方律师证实车是被告方提走的。 该车我方认为是被告的作案工具,理应在被告经济赔偿不足时执押给我原告方。而该律师说是被告的作案场所,可以在结案审判前提走。请叫律师:作案车辆应该认定为作案工具还是作案场所?谢谢好心的律师为我解析!!!!!
甲叫乙开一辆别克轿车(乙的车)到货场,见堆有他人的锰矿,甲便和乙商量盗矿,乙虽有顾虑(怕被人发现),还是同意了。第二天,二人又开那辆车到货场,乙在货场门口汽车里等,甲打电话叫来装载机和汽车,盗得价值二万余元的锰矿,甲和乙销赃后均分,案发后二人已退赔全部盗窃损失,乙的汽车被公安机关扣押,案件已到法院,
我朋友 现在因盗窃被抓 他的桑塔纳轿车被扣了 车子作案时没开 只是之前开车去作案地点看过 我想问下 车子属不属于作案工具 他们5个人作案 他是头一次盗窃 盗窃数额不大 会判刑吗
我的一个朋友十月二十七号买了一辆车是通过合法正规手继买的而且我朋友也是跟车主签了合同钱也是给车主的可三十号的时候公安机关打电话给我朋友说这个车是作案工具要扣住。公安机关告诉我这个车主二十五号杀了一个女的。可能用这辆车运尸体了。然后在二十八号时这个车主自杀了。那位律师帮我解答一下我这个车子怎么办要得回
法院罚没车辆处置(车辆作为作案工具没收的),没收后没有任何的手续。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裁定书办理汽车
法院罚没车辆处置(车辆作为作案工具没收的),没收后没有任何的手续。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裁定书办理汽车过户。 像这样的车没有相关的手续,该如何过户,需要交些什么费用? 车管所说需提供原车档案,是否是这样?
涉嫌交通肇事罪,肇事车辆作为作案工具要被暂时扣押扣押期限是多久?
涉嫌交通肇事罪,肇事车辆作为作案工具要被暂时扣押扣押期限是多久? 肇事车辆由哪个部门扣押?扣押车辆需要出具扣押证明吗?
某企业工人,工作已经八年,但无规范的劳动合同。前天搬运钢材,运送到某工地,就在到达工地的时候,运送车辆由于转弯晃动原因,将坐在车厢货物上的该工人挤压致死,请问,这属于交通事故受理的范围吗?,企业引港承担什么责任,适用何赔偿标准?是否涉及刑事责任? 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