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不断骚扰我女朋友,电话、短信甚至到上班地方及住家拦截,还不止一次要强行带走她,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打过110无法解决,请问还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帮助我们摆脱这个人吗?
我2月初搬到此出租房住,与房东签合同时房东表示可以自行请别我人接入网线上网,于是3月份跟一个网络公司交了两年的网络费用,而4月20日房东的儿子过来说下个月开始不准使用外接的网线,到时将外接的网线全部剪除,必须使用房东自己接的网线,同时表示,如果不交网费可以自行搬出出租屋!感觉这个很不合理,我该如何应对,
我本人未婚,有一已婚男性频繁来电骚扰,我知道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 请问我是否可以把和他的通话录音,并到营业厅提取通话记录后到派出所报案?这种录音是否合法?请大家帮我想个完善的办法。
当时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房子还有2个半月到期,偶然一次去拿东西发现,根据情况来定,房子大概半年没有人住了,房屋内也没有任何租住方的东西了,因为很久没放风,墙上有一块已经长了黑毛,(我们出租前是新房,所有的家用电器全是新的),冰箱也未插电,房子里特别脏乱。与我们签订合同的人(合同上是这个人的名字)当初是给
我叔叔是的士司机,12年12月底开出租车送客人从郴州到永兴,返程的时候搭载了几个回头客,结果被永兴当地私人经营的大巴车的联合体的多人群体殴打,导致腰骨骨裂,经医院鉴定已经构成轻伤。当下已抓到了施暴者报案,派出所也已经立案侦查,同时有乘客跟随去了当地派出所作证,且有视频记录在派出所。本以为该案件是非分明可
公司与一名女工2009年签订了托管协议(类似停薪留职),双方约定,由女工支付全部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由公司代缴。每年年初一次性交给公司。如延期,公司有权终止托管协议,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013年公司通知其缴费,但该女工一直不交。公司多次催缴未果,通知其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女工声称其2012年12月
如果事实俱在,男方将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女方故意勒索,敲诈又该如何应对?
男女那点事,男方18岁,外出务工,在朋友聚餐的时候认识了16岁的女孩,酒后发生关系,事后女方声称怀孕,并一口咬定是该男的孩子,索要30万元赔偿,并且声称如不得经济赔偿,便将与之发生关系的男子告上法庭,如果事实俱在,男方将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女方故意勒索,敲诈又该如何应对?
因为第三者插足,离异,后来我和妻子准备复合,可第三者现在还是继续纠缠。发动他的家人打电话,威胁,并且发短信,请问如何解决
公安司法部门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构成骚扰的应该如何投诉与取证 在这里向这方面的专业律师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