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6月23日在一家酒店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 于2010年6月23日签订第二份3年的合同 到今年要签订第三份合同 此份合同应为无固定期合同 但是该单位不肯签订此合同 于是提前一个月联系本人 按照一份样板书 写下自愿签订定期合同的申请书 还未签订第三份正式劳动合同 我一开始不是很了解 单纯的写下了此申请 随后听亲朋好友说 才知道应该是续签无固定期合同的 于是单位联系 单位告知 本单位是不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 但又因为我提前写下自愿签订定期合同申请书 所以要么签定期合同 要么属于自动放弃签订合同 单位不负责赔偿补偿金 我想知道我应该怎么办
我于03年5月25日入职该企业,合同一年一签,已签了6次。最近一次合同从2008年5月25日到2009年5月24日,1、请问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话补偿金如何计算?2、未到期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人了,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又该如何计算? 我咨询过其他人,说第一种情况补偿金是1个半月的工资,如果是这样,那不是和2008年5月新参加工作的员工
我六年的劳动合同于3月21日到期,在向公司索要保险补偿及经济补偿金时,公司以我的合同已经到期为由不予支付补偿金,说合同到期的情况不存在经济补偿。请问这种说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单位说我的合同自动到期,不属于解除合同,所以没有经济补偿一说。 按照公司的规定,离开时要填写一份离职单,我在3月20日(合同到期前
我与单位合同2009年8月到期,单位一直不与我续签合同,并与2010年4月违法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请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只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适用付赔偿金,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情况下,我是否因为与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所以无法得到赔偿金呢?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也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如果可以得到,是什么补偿标准。 地区:广东东莞
我是国营单位一名小员工 我从2006年 跟单位签得合同至今年12月30日到期 因为今年我们的月收入太低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可能是公司效益不好吧 所以我不打算在跟 单位签合同了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有没有资格拿到补偿或赔偿
我是国营单位一名小员工 我从2006年 跟单位签得合同至今年12月30日到期 因为今年我们的月收入太低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可能是公司效益不好吧 所以我不打算在跟 单位签合同了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有没有资格拿到补偿或赔偿
如果原单位的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公司不做了,后面有家公司接下来,但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及注册资本读不一样,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原单位经济赔偿
合同到期,至今未签订合同,现想辞职,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哪些方面的补偿金?
本人07年上岗,之前一直有签合同,合同2012年7月份到期,至今未与本人签订合同,但仍然在岗工作,现想辞职,双倍工资补偿是先与单位协商还是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除了双倍工资补偿,是否还可要求补偿工作5年的每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