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民办代课教师有违反计划生育且被处罚过.现能否和其他民师一样享受政策吗
我在1985年12月通过当时的县教育局考试被招聘为民办教师,在1997年因强生二胎被当时的教育组罚款800元,被村委会罚款300元后继续教书,于1996年12月因教育编制超编被辞退.现.在"原民办教师普查'中镇政府因我违反计划生育为由,对我的信息表不予上报.镇政府这种做法合理吗?
在农村2004年生育一胎男孩,2006年生育一胎女孩,违反哪几条计划生育法规???按规定应该怎么处置?????如果是罚款的话会罚多少?
我想请教一下:我们夫妻都是农转非户口,第一胎是个男孩。可我岳父家有四个女孩,就要求我生二胎顶他们名下。请问我们是否可以生二胎?
关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以及落户后是否要进行处罚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我昨天给湖南益阳市市公安厅人口与处境管理处的负责人打了电话,该负责人说,九月三十号之前是可以准予落户,但是,落了户以后还是要进行处罚的,说是向国家交的抚养费!请问他们这样解释正确吗???我该怎么办??邮箱739721081@qq.com
未婚先育,是不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啊.我2008年4月份生的小孩,2009年5月份办的结婚证,小孩的户口在老家也已经上了,现在我想在昆山买房子,小孩的户口可以一迁到昆山吗?生小孩时我25岁,老公27岁.
本人参加了河北省泊头市2010年农村小学教师招聘,总成绩第十名。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取消聘用资格。我是非农业户口,妻子为农业户口,按规定允许生育第二胎,因为两个孩子年龄间隔不够,缴纳社会抚养费6000元,已有结论证。我想咨询一下是否有法律规定,类似情况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中央计划生育政策是针对个人,可我县计划生育比杀人还重,一人违反计划生育连累兄弟;父母多有关系;一国二个政策,我县这样做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