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3年1月在太原某小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单元楼,和房东口头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房东缴(300元/年),我们按25元/月给房东缴,近期去物业缴电费,由于房东没缴物业管理费,物业处让缴600元的物业费,即双倍物业费,问: 1.不缴物业费就不给缴电费合理吗? 2.租房另加收一倍的物业管理费合理吗(约定的是25元/月,即300元/年)?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时间是怎样确定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假如是从业主收楼后确定,如果业主迟迟不收楼,或者拖长时间省交管理费,那有没有收楼期限?或者有没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
你好,请咨询您一个问题,我于08年4月购买标志房产的精装房一套,合同当时约定08年12月30日底交房,元月份我们也到了交房物业部门,按规定缴纳一系列的资金包括半年物业管理费(一个白纸条)。因为第一次购房没有经验,结果去看房屋的时候存在很多问题,如漏水、墙壁脱漆等等问题,所以也没有哪钥匙,物业承诺我们尽快交房
我现在想买的房子是第一期的,项目总共三期,置业顾问就说每平方1元左右。第一期入住的话,项目后期还要施工,安全又没什么很好的保障,园林、设施等方面都没有全部出来,就要我交每平方1元的话感觉很亏。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要求物业管理费低点或简单方面的呢?主要是有什么程序或法律依据方面注明吗?我想拿着一些有条有理
我们林业局下发文件,对居民晓区收取物业管理费,0.26元/月。平方米,并且物业公司属于林业局所属基层单位,没有进行招投标,也不具备资质,还没有收费许可证,我们小区住户应当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是否能收取车辆管理费用?
本人居住的小区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未经业主同意,小区物业能否收取车辆进出管理费用(5元/小时)?请专业人士指点 本人居住的小区为市政用地拆迁小区,已建成使用超过3年,但小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在使用的是天合物业管理公司,但此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设立收费标准,同时未公开他们的收费标
本楼宇因楼盘太小(44户),业主大会制定物业服务:每户物业管理费100元,无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业主大会再次开会决议:对而至今未缴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提出诉讼后,该业主提出: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管理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物业管理费是从我买房开始算的?我房子买了一直没有入住,也没有领钥匙,但别人家已经入住,我没有住,还要
物业管理费是从我买房开始算的?我房子买了一直没有入住,也没有领钥匙,但别人家已经入住,我没有住,还要交费吗?
才租的房子拿来住公寓宿舍 物业管理说人住多了就收取双倍费用 每个月300多 在这两个月就交1千多 所以有点不服 就拒交 今天就把我水电气全停了 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我因该怎么维护自身利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