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私人建房,将房子发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建设,包工头与甲民工签订了雇佣协议,在施工中,甲民工受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一级伤残,甲民工将包工头和我起诉到法院,要求我和包工头承但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我承担连带责任,请问,我在什么情况下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不是在包工头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才承担?
注册资本为3万的运输队,是股份制, :(这是一起搭车事故造成当事人死亡),被法院判决:对被扶养人生活费承担:五十几万的连带赔偿责任。 被扶养人现在经强制执行后,只得了3万, 1。那被扶养人是否可以去法院申请运输队破产,让运输队用八台车来偿还其债权,你认为可以这样做吗? 2。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造成当
1:我弟,智力伤残,四级。 2我弟与伤者,共同给包工队打工,有合同,去工厂卸货,插车司机不在。为加快干活,伤者叫我弟下去开车时,不小心将伤者跌落致伤,事发后。工厂未及时送往医院,耽误一个多小时,注;工厂去县医院一公里多,伤者头部受伤。工厂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判无责任。伤者:未起诉工厂,起诉,我弟和
司机用轿车的理由,停在了不是我要求的地方让我下车,(他还是挺在机动车道上的)结果在开门的时候,刮伤了一个骑摩托车的人,上是不是很严重,但是当事人要求我赔偿一千块钱,司机也推卸责任,因为我是学生能够没有经验,所以以为真的是我的错,后来司机再把我们送到医院之后就走了,但是现在利用监控录像找到了他,想问一
7月28日,下地看见羊群再吃自家的豆秧,便用棍驱赶羊群,放羊人用放羊的鞭子抽打我,是否能追究其责任
前提是未婚,女的超过14岁了。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发生关系后吃过紧急避孕药,并且女方跟男方说过来了例假,后来分手了, 分手后,女方发生了宫外孕死亡,男方在事发之前并不知道,我之前提问,律师都回答,不用负刑事责任,只负责民事责任! 请问这种情况流程顺序是什么?(从头到尾)
请问车祸造成受害者变成植物人,肇事者压力大,上吊自尽了,他的家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请问车祸造成受害者变成植物人,肇事者压力大,上吊自尽了,他的家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请问工伤赔偿是按什麽标准,是不是按照花费的医药费,还是按照伤的轻重,植物人赔偿的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