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早20年买了一块农村往宅基地,当时以分田落户务农分地为主,因甲方无力务农就和乙方协商,乙方帮甲方务农往宅地归乙方作劳务费,之后乙方就转让给我父亲但当时没有在村委会修改使用权名称,现在甲方想夺回。请问如何解决,可以提出诉仲吗?
但是乙方和甲方的协议掉失了,乙方是隔壁村人,当时和乙方签了买卖协议,也有证人,款也全都交清了。宅基地也没有证明文件(好多村里都这样)。如何确定权属,又如何过户?如果不能对宅基地进行过户,原地主如果起诉要求分得利益我该怎么吗?
我家买了一块宅基地 房屋五间 占地0.4亩 2006年买的 现在听说要开发 原房主要毁约 原房主弟弟是代办人 村委会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 被原房主从村委会领走
我是一农村的,我们离婚以后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现在城中村改造,房子每平米折成钱,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土地面积折成新房的平米数。可村委会却只给我房屋的拆迁补偿,不给我新房的补偿。理由是宅基地上面是我老公的名字,法院判给我的房子我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证所得的新房是属于我老公的。请问专家我改怎么办?
我是一农村的,我们离婚以后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现在城中村改造,房子每平米折成钱,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土地面积折成新房的平米数。可村委会却只给我房屋的拆迁补偿,不给我新房的补偿。理由是宅基地上面是我老公的名字,法院判给我的房子我只有使用权。所以土地证所得的新房是属于我老公的。请问专家我改怎么办?
我于1974年农转非到工厂工作,1981年家父、家母、妻子及两个儿子分得宅基地一处,盖房三间,土地使用证签的是家父的名字。1982年家母去世,1989年妻子及两个儿子户口随我农转非。1994年家父去世,2000年乡上统一换证时,侄媳妇擅自将宅基地归入其名下。2001年侄子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将那三件平房拆除并在宅基地上盖房,请问
户口迁出且房屋倒塌多年(但有1981年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本人又未居住此地,现在此地正待开发,本人想回原出生地用父母亲(但都已去世)的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当地村民不同意,要本人重新购地才能建房,合理吗?
我们因弟兄两人都已结婚且目前都与父母同住,前年因向村上申请宅基地,村上收了钱也批了,但只是口头的没有使用证,上月我们在宅基地上盖了房子,又去派出所办理分户,结果不给办说是要宅基地使用证,我们向村上问村长说已好多年没有宅基地使用证了,村里也有好多和我们一样的盖了房子但是没有宅基地使用证的都办不了分户,
我家于2003年因道路建设被拆迁,安置在现在的地方重新建造,这个地方原是生产队水稻田,废弃后由后面的邻居种植蔬菜,因我家要造房,拆迁办叫他家清苗并作了赔偿,我家造房的时候前后还没有水泥道路,后来由村里铺设,后面的水泥路距我家后墙约6米,我家在后墙2米宅基地范围内铺了水泥地,剩下到路4米空在那里,后面邻居以以前是他们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