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8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8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这将导致深圳大多数企业甚至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均违法,员工可以此为由称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经济补偿! 求对以上法条作权威解释!!!
如果现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过去3年每月两倍工资?
劳动者进入公司3年母公司从未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但缴纳了社会保险。 劳动者从5月8日以口头形式向领导提出辞职,当初领导是同意的,现因为种种原因,领导不批准,但本月的社会保险已停缴。 如果现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过去3年每月两倍工资?
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年休假且工资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发放可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没有按合同给予年休假,且未做任何经济补偿,每月工资没有按合同约定日期发放,可以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吗?劳动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感到迷茫,请指点迷津。
劳动合同法对违反规定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请问劳动合同法对违反规定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一个月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赔偿金,二者在同一案中,能否并用。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28条,适用于用人单位恶意让职工放假的情况么?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28条,适用于用人单位恶意让职工放假的情况么? 如果不适用,这种情况应该适用那个法律条文呢?
怎么理解《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
请问专家: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指的是约定正常的基本工资还是约定病假工资支付办法? (2)如果指的是约定“基本工资”,请麻烦举例说明哪类情况属于没有约定的,是否违法。 (3)如果指的是约定“病假工资支付办法”,请举例哪类情况属于有约定的,和基本工资什么关系。
是这样一回事,我在一家国营企业(中国电信二级营业厅)上班,工作职责是3G辅导。领导告诉我们说省公司对每个员工硬性下达一个无法完成的销售任务,结果发出的扣工资通报比我的基本工资还高。我应该怎么办?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八条 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请问:公司于2013年1月31号至2月27号放假(年假),可以结合上面条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