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口角;对方打我方;我方未还手;我方始终是受害者;但旁边有人可能将对方打伤;我不认识;(现在对方鼻梁骨折)我方耳朵受伤;但是三天后才入院治疗; 现在对方要求我方赔偿; 我方有责任赔偿吗?
我们四个人空手,对方十个人带刀。我们先动手的。对方帮我们打成轻伤。如果我要告对方,对方应负责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能告赢吗?
事发生在蓬莱,对方是本地人。我是淄博人,对方两次喝酒到店内闹事,第一次先打了店内的导购员,第二次对方先动的手,后把对方打成轻伤。自己是轻微伤。被拘留了7天,10万元办的取保候审。通过法院调解,按照法律程序的话,只需付对方不到35000,而对方要15万元,事完全是对方的责任。我方出到6万,双方没达成协议,这样就
昨天放学被几个女的拉到体育馆踢打一顿。现在太阳穴疼痛。过程中本人没有还手。带头的人我认识。这种情况下。报警的话,对方会得到怎么样的处罚 能用刑法里面的故意伤害罪么 起因是上学期那女女说我追她 然后本人去贴吧骂了几句。中途那女找过我,不过那天她没有打成、、、
我上班时和一个女同事发生口角,他找四个男的把我叫出去打了一顿,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我医药费花了七百多,我已经向领导反应,只是说赔医药费,我觉得不公平,现在我该怎么办,应该赔偿多少
几天前,因朋友与其同事发生误会,朋友下班途中遭其同事在内的几个人欧打至重伤,我路过发现朋友被打,报警后劝架,警察到来后要求去派出所做笔录,结果给我十天的拘留处罚,请问劝架有错吗?我该好何处理?现还在派出所,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