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想把孩子寄养在买方家,双方也都同意,我从中间介绍,未获得任何利润,双方是否有金钱交易我也不知道,我是否属于犯罪!
孩子刚生下来几天就卖给了别人,他们给了我们5万元补偿,但是这个钱孩子的母亲和父亲都没有拿,而是被中间的介绍人拿了,中间的介绍人是我的姐姐,她说帮我保管,日后我需要用钱的时候她会给我的,现在我出了点事问她要钱她不给,当时也没有写字据,也没按法律程序来。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把孩子要回来可以吗?因
我有这么一个情况,有一女姓朋友离婚了,法院把一男孩判给了女方,当女方再婚的时候,女方的父亲向对方要孩子的抚养费好几万,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儿童买卖吗? 有一女姓朋友离婚了,法院把一男孩判给了女方,当女方再婚的时候,女方的父亲向女方新成家的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好几万,也就是孩子未来的继父,不是向孩子的亲生父
有一女姓朋友离婚了,法院把一男孩判给了女方,当女方再婚的时候,女方的父亲向女方新成家的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好几万,也就是孩子未来的继父,不是向孩子的亲生父亲要抚养费。女方带孩子嫁过去,女方的父亲要的是女方从离婚到再结婚这段时间的抚养费。也就是说只要孩子的继父拿上这几万块钱的抚养费,大人和孩子一块过去,
我要结婚,但我必须花钱买女方离婚时所带的孩子,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儿童买卖吗? 如果我以结婚方式把这个女方的孩子买过来,然后两个人再离婚是否属于儿童买卖了?
如果我要买一个孩子,如果我这么做的话:“我先和女方结婚,把女方离婚时带的孩子买过来,然后两个人再离婚”,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儿童买卖?
经过中间人介绍以4万8千要了一个男孩,中间人吞了18000.当时小孩才几天,现在4岁了发现小孩有点问题.现在已经送回去.如果买方想要讨回中间人的费用18000可以吗?或者买方要负哪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