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10年12月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书面或报刊、电话、短信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2013年5月房开商以短信方式通知我前来收房。2013年5月房开商以短信方式通知我前来收房请问:房开商的通知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我是否可以拒绝收房并提出退房要求?请告知法律依据,谢谢。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为了顾及到女朋友的感受,虽然全部首付款和月供都是我在供,还是在购房合同上写了她的名字。并且按未婚公证了的,已经成功备案,现在房子还未交房,房产证也还未办理下来。最近因为某些原因,担心两人的感情即将走到尽头,在此想咨询下,是否可以在房产证上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办理需要什么手续,谢
我要贵港水岸郦都买了一套房子,在办理房最后一项结束时,工作人员要求我去8号台去办理商品房保险。我当时以为不办的话可能不给房贷,办后回来问很多同事,他们说从来没有听说有这种事。我是不是被骗了。请问各路英雄,能否指点一下,这个房保是否必须?买了但还没有开始房贷,能否退款?谢谢,真心地谢谢了!
合同约定到期前如不续签,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该如何理解?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从事销售工作,合同至2011年9月30日到期。在工作期间,因我的主管违反公司规章和流程对我造成职业发展和加薪的影响,与公司产生一定的矛盾。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有一项单独的条款:“本合同期满,如乙方不拟与续订劳动合同,该方应于本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该条款没有违反合同的责
民间借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强制执行前必须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吗?
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受理后,被告既没有出庭,也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还款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还必须先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吗?如果是这样,不就等于让被执行人提前做好逃避准备吗?
因为现在许多厂商,因为生产量大,建了许多分厂,所以商品上印有总厂、分厂地址。而商场的商品经常会有好几个产地的商品同事卖,这样做可以吗?
用人单位开除临时工,但是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开除临时工,但是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是否合法?单位对临时工用开除文件通知是否可以,程序合法吗?
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租赁期为2012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4日。 现在租赁期还有几天就要到期了,我跟房东说我不续租了,房东说必须提前一个月告诉他才行,只提前几天告诉他,不给退押金。 租房合同里有这么一条: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而且
济宁市泗水县泉林镇计生办规定,生了二胎的妇女必须做结扎节育手术,否则不给孩子上户口。山东省计生委一直没有调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