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各位律师,我父亲有二套房子怕身故后家庭有矛盾,就写了份遗嘱把房产赠与我们兄妹俩,最后老人觉得这样也不稳妥,想做个公证.我想知道1.是否房子在哪个区就必须在哪个区去作公证?2我父亲明确指定我们二个子女身后继承,并未写配偶名字.是否这样房子在我们以后继承后属于我个人的财产,与爱人无关?3.因为指定子女继承,公证的时候是不是不需配偶一同前往公证?谢谢!
有个问题希望帮助解答,我老公的爷爷在县城有一套房,格局是四间平房及一个院子,是农业局的福利房,爷爷当时只需付房价的51%即可,他有二子三女,当时这笔钱由二子一人付一半,但房产证上一直是爷爷的名字,98年他爷爷和奶奶相继去世,三个女儿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权,但房产证上的名字一直未变更,房产证由小儿子保管,大儿子(即我老公父
律师,您好!我想问有关房产公证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丈夫的父母在城里有一自盖的4层几百平米的楼房,我丈夫的母亲因车祸去世后,为了避免以后发生纠纷,我丈夫说服我公公去做了公证将产权转到了我丈夫名下。 在这以后我公公又找了一个伴,他们住在一起,但是没领证。 请问,徐律师,这个公证有用吗?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买了一老人的一间50平方米的门市,并且经过了公证处公证,因为当时考虑过户费用贵,我没有过户。 过了3个月后,老人又反悔了,说是家里的儿子不同意,要我多出2万元才行。其实,老人的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他老婆当时摔断了腿,就出示了委托书,要其丈夫代理房子的转让,当时公证时,他是
我姥姥过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经过法律途径将房屋继承给四个子女,也就是一证变四证。 我想请教律师,5年后若房屋拆迁,只要手上有证就可以补偿得到一处补偿的房子吗?是否需要再立户? 谢谢律师解答!
你好!我的老公婚前有一个孩子,孩子判给母亲,现在我和我老公生有一女儿,婚后我父母给外孙女也就是我女儿买了一套房产,因我女儿尚小,买房时又是我老公去签的协议,所以房产证的名字也就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之前没有想过房子的继承问题,随着老公前妻一再要求增加抚养费等事情后,我害怕百年以后我父母给我女儿的房产会
我家房产证上一点地是我大伯给我奶奶居住的,登在我家证上!而我大伯的地是十几年前从三爷爷那买来的,因以前尾款没付清,现在三爷爷不肯卖了,吵着要要回去,大伯为了清静就还了!我家人都在外地打工,无人在家。房产证一直放家里,近期回家发现不见了,问奶奶才知是被三爷爷拿去说是要要回我奶奶的那点地!到此我想问问这
我父母1998年离异,我跟妈妈,5岁妹妹跟爸爸。2000年爸爸再婚,并于2004年和第二任妻子(带了一个女儿)共同盖了一套别墅,盖房子的钱大部分由我爸爸出资,他妻子没有工作。请问如果我爸爸先于他妻子离开人世,这个房产怎么分配,我和妹妹有没有权利分割房产?妹妹能够得到多少?
立协议人:王某,女,一九五五年十月十六日,现住北京市XXX23楼3门201号。 立协议人:刘某,男,一九五六年五月一日,现住北京市xxx号。 我们(王某,刘某)于一九九五年协议离婚,经协商双方共同居住的位于北京市XXX23楼3门201号。房产中北边的小间归刘某使用,其余部分归王某使用,现我们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王某于2
是这样的。 家里最近因某些事发生了些财产纠纷。 因权益问题需要公证房子。 但因为这所房子暂时是没有独立房产证,是公共房产证的。 如果要将这所房子公证给我们母女,需要怎么做。 我们能够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被他人所侵犯? 如果是公证的话需要哪些人的同意签名,或者还需要如何做? 也许问得有点含糊,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