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2009年12月24日离婚,离婚时,法院判我前妻欠我10万元,并于2010年5月1日还清,但是至今仍未还;现在我前妻叫我回家试婚,如果两人觉得过的好了再办复婚收手续(她觉得现在不是复婚的时候)。请问如果我现在回家和她同居,不办复婚手续的话,请问我怎么样才能保证她欠我的10万元不打水漂。谢谢!如果过了诉讼期限呢?
夫妻关系28年以上。婚姻期间共同努力买了3套房子。房产证上的房主全是男方的名字,目前有部分房子还在还款期,实际是用房租来还款的,但是是以男方的名义去银行还款的。 现在女方想提出离婚,但是男方认为房子都是他的,他不会分给任何财产给女方。 虽然之前专家说了,房子是夫妻共有应该平均分配。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我和她到2010年9月份结婚整整两年,由于我们现在感情不合,各自都有离婚的意思,但是由于和她感情不合,我通过QQ和其他女孩子聊天有些比较暧昧的话语并寻求一些安慰。她发现了,然后想通过这个让我得不到任何财产,本人未和她们发生性关系。 我们财产情况为:结婚前,本人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装修基本都是我拿的钱
夫妻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一般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各位律师,如男方父母在购房时,没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但在购房1年后,小夫妻闹离婚,男方父母和男方私下临时写一个当时明确表示是赠与男方一人的字条,来规避因离婚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那请问这字条有效吗,作为女方我根
我和前妻于2005年离婚,当时财产(存款)进行了协议平分。但是办完离婚手续后,我们仍然生活在一起(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在此期间,我们又共同拿出各自的积蓄建了一栋三层楼房。建的这栋三层楼房,因为我们的钱不够,还从我父母家里借来了一部分,又在2006年四月份共同生育了一个女儿(2005年离婚前,我们已经育有一个小孩
我和我老婆于2007年结婚,性格不合,决定离婚。在结婚前我买了个商铺(有认购书为凭证),但房产证是在婚后才办下来的。还有我家房子是父母盖的,家里房子的房产证结婚前是我爸名下,但婚后也过户到我名下。请问如果离婚,我老婆能要求分得这些房产吗? 补充一下:结婚前购买商铺的钱,我向亲戚借了一部份钱,借条上只有我
我奶奶有个大房子拆迁给分2个小房子 叔叔和奶奶一个 我们家一个 我现在住在奶奶家的房子户口本名字写了我的 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是结婚后盖好的 如果我离婚的话房子给老婆一半吗 我们结婚1年了没有孩子
我有一对儿女,上有父亲和母亲,没有自己的房子,是和老的一起居住,现女方要求提出离婚,请问我关于自己的财产继承权与分割的问题及子女问题,谢谢!
我结婚2个月,妻子一直不跟分为产生性关系,而且我们也无共同语言,她一直住在娘家,没隔几天偶尔回来一次,第二天就走,我也跟她谈过几次,可她总是沉默,不发表意见,现在我想离婚,我们无房产无子女,我们所谓的财产就是家电跟结婚钱我给她的订婚钱跟我们结婚时收的彩礼,我这样的情况我们的财产如何分隔?
妻子户籍在湖北,婚前在义乌工作了几年,有暂住证,年前辞职,但开年以后就搬来杭州与我同居了,7月16日拿的结婚证。我的户籍在杭州市江干区,可以在杭州起诉吗? 义乌已经无住所,年后至今一直住在杭州,也一直未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