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脉Laca的商业模式是否是传销模式?是否真是有纳税的合法企业?就是先加盟3万然后后期再自行销售调整型功能内衣或者寻求加盟商共同合作发展,以此方式发展是否为违法的传销行为?
宁波三生公司是国家商务部发证的直销公司。在各地的所谓经销商经常在酒店开所谓的招商会,其实就是给别人讲课。他们运作都要先报单买一定数额的产品,并给入会人员许诺高额的回报(车,别墅等等)。具体详情请律师朋友在网上查一下他们的运做摸式,不知这是否以成为传销的模式?网上也有说国家让他们公司运作直销模式只是限
通过介绍消费者加入消费会员联盟,再让加入的会员介绍其他的消费者加入消费会员联盟,从中牟利,算不算传销?是否违法?要成为介绍成员须是会员,每个会员须在公司为其办理的银行卡预存数千元消费金便可成为消费会员,便可介绍新会员,从中赚取介绍费用,作为消费金须在公司指定的场所消费,每月可用15%,公司从指定的商家
我在一家公司呆了将近6年。该公司一直都是给我们上着社保加商保的,商保的标准是社保不报销的部分商保全部报销。也就是医疗费用基本自己不用花什么钱。 一直是这样执行的。我2011年11月生孩子,除社保之外,商保可以报销的费用是将近3000元。 现在2013年我离职了,问商保什么时候发放,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包括和保险
打着可以发财的诱惑,你卖我软件的激活帐号,我买一个软件的激活码,一个激活码大概50-100,软件卖300、500、1000再卖给其他人,这样的模式是不是传销。如果是又有什么处罚?
科士威没有在大陆注册,没有建立工厂,但是从事直销活动,这样难道就可以不受直销管理条例约束吗?按照分层次计酬的方式,是否有传销的嫌疑?望解答,O(∩_∩)O谢谢
法院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交强险外的赔偿费用是否该由保险公司商业险承担?
在去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伤,前几天经由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交强险支付其相关费用;交强险不足支付的,由我承担,包括医疗费、律师费、诉讼费。车险里买了三责险不计免赔。可是保险公司却要我们自己来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这个费用是否该由保险公司出?另外,保险公司律师说,医保范围外的赔偿费用及乙类药费用
基本上就是一传俩,俩传四。但有互助团队。与以前见到的不太一样。。但也差不多 。。。现在很有名气了 ,请问他们公司是不是国家认可的直销公司。。这种销售模式是不是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