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被告不在北京,而是在山东,我可以在侵权发生地起诉吗?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被告不在北京,而是在山东,我可以在侵权发生地起诉吗?法院让我写管辖说明是什么意思?
2010.9.13日我驾驶机动车行驶在一双向八车道的超车道旁边一车道上,一自行车与我同向行驶,其车柄挂在我右侧前车门上并将我车门拉开,导致自行车主从自行车上摔倒伤着头部,期间我并未更改车道,也没有超速超车,速度也就大概在二三十码左右,这种情况应是谁的责任?如何赔偿?
我的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现在车已被交警暂扣,我想问一下我的车什么时候才可以拿回来。我车的保险是全险,是否可以交押金先提车?谢谢
我简称甲方,对方简称乙方。乙方在直行车道和其它车辆一起等直行信号灯(乙方前后都有车在等信号)突然从直行车道等信号灯的车中间穿出和我驾驶的机动车相撞(我在左侧左转车道正常行驶),当时左转信号灯亮,我在左转弯。
一朋友因汽车前一段时间被盗,所以上下班骑电动车,结果晚上下班途中光线不足,被路边堆放石头的绊倒,摔到头部,抢救无效死亡。如果汽车不被盗,开车的话根本不会发生这种意外,现在公安部门已经将小偷抓获,请问可以追究小偷的赔偿责任吗?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我方受损车辆换件维修6万余元,双方买了全保,可维修发票只有一张,在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所在地起诉,提供不了发票原件,因为已在交通事故发生地起诉了对方及其保险公司。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开着二轮摩托车有南向北行使。非机动车有北向南逆向行使.突然非机动车横穿马上.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本人锁骨断了、非机动车有轻微碰伤.路人见此马上报了110.120.送往当地医院.我住院开刀。非机动车本人检查完。没有什么伤.本人机动车行使证丢失.未补保险也没有。驾驶证(全)请问这交通事故会如何分配
乡村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付主要责任,我方付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地是在两个厂门口的道路上
乡村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付主要责任,我方付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地是在两个厂门口的道路上。门口之间只有4米中间是道路,道路上没有任何警示。像这样的事故村里和厂是不是要付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