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日19点左右(单位18点下班),我爱人从单位骑摩托车回家,撞在路边堆放的石堆上,造成右髋关节脱臼,大腿关节骨骨折,住了24天医院,花费了15000圆,请问这样的事故算不算工伤?
买有工伤保险,现在配有假肢,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认可的,现在要和企业解除合同,假肢款该如何理赔?当时没有做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停工留薪期该怎么确定时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厂里给我上报的缴费基数少了,现在工伤保险按缴费标淮支付,这样少了许多,该怎么做? 有假肢使用年限和维护费的鉴定报告,厂里给我买的何险是
职工郭某,单位在社保部门办理工伤保险,上班期间因交通事故死亡。 社保部门按工伤保险规定赔付;丧葬费、抚恤等11万元。肇事司机赔付相关费用。 请问:职工单位能否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40月基本工资的生活困难补助和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有无相关规定?
男方一家五口,农村户口,有父母妻女,因车祸于2007年底死亡。有一笔工伤保险赔偿金,因有规定需父母及妻女共同到场方可领取,女方认为应全额拥有,故一直不同意去领取。现女方与于2009年底再婚,女儿由其抚养。请问父母如何才能领取这笔钱?这笔钱的分配有什么规定?
我把事情大致说一下,我妈去年在上班时,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腿给摔断了,期间住院并动过手术,但是还是需要二次手术,现在恢复的也不是很好,最近在和单位交涉赔偿事宜,才知道单位并没有给她做工伤保险,所以无法取得赔偿,那就只能单位赔是吧,本来想去做工伤认定的,但单位觉得把事情闹大面子不好看,意思不去做鉴定,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请问以上问题怎么解释 谢谢
我是一名工厂的职工,今年24岁,3个月前因机器问题导致右手中间3个手指不同程度受损,手术过程中医生建议我截肢坐脚的第二个脚趾至右手中指,经治疗后,外型很难看,手指不能活动,是僵的,在与厂方交涉的过程中,看不到好脸色,要求工伤鉴定更是被一拖再拖,我父母跟厂方提到要求赔偿,却被一个口才非常好的人给说回来,我
2009年11月20日19点左右(单位18点下班),我爱人从单位骑摩托车回家,撞在路边堆放的石堆上,造成右髋关节脱臼,大腿关节骨骨折,住了24天医院,花费了15000圆,请问这样的事故算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