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对方汽车与本人汽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由于对方拒不赔偿,故提请诉讼,本人汽车25万,几乎报废,本人汽车25万,第一次交警要求进行车辆损失鉴定,车辆鉴定机构仅凭外观判断,作出3万损失的认定。 事件进展:目前本人已起诉对方,车辆经价格认证评估公司鉴定,维修费20万,法院已开庭,并举证
我在拐弯时和对方的直行车辆发生碰撞,由于当时车速不快,我的车右前门有一点瘪,对方车保险杠有一点划痕,经交警勘察我拐小弯且拐弯应该让直行车辆所以我全责,对方要800元赔偿,可根据他车辆的损耗远低于这800元,我不同意,就找来保险公司定损,定损的赔偿金为450元,对方不同意,又要求物价局来重新定损。物价局定损的
我在拐弯时和对方的直行车辆发生碰撞,由于当时车速不快,我的车右前门有一点瘪,对方车保险杠有一点划痕,经交警勘察我拐小弯且拐弯应该让直行车辆所以我全责,对方要800元赔偿,可根据他车辆的损耗远低于这800元,我不同意,就找来保险公司定损,定损的赔偿金为450元,对方不同意,又要求物价局来重新定损。物价局定损的
我在拐弯时和对方的直行车辆发生碰撞,由于当时车速不快,我的车右前门有一点瘪,对方车保险杠有一点划痕,经交警勘察我拐小弯且拐弯应该让直行车辆所以我全责,对方要800元赔偿,可根据他车辆的损耗远低于这800元,我不同意,就找来保险公司定损,定损的赔偿金为450元,对方不同意,又要求物价局来重新定损。物价局定损的
我的客车在行驶当中将一名乘客蹲伤,伤情是第十二节脊椎骨轻微骨折,后来他在市里做的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但是是按照工伤标准做的,我不认同他的鉴定标准提出质疑后又在省级鉴定单位做的,可是做回来的鉴定还是按照工伤标准做的,我想咨询各位律师这交通事故用工伤标准作鉴定合理吗
我是给老板开客运车的打工仔,车辆肇事后,保险公司拒赔,交警判我的全责,并且扣了20天车,现在车主要我赔他的损失,现已扣了我2个月工资,还要叫我补钱给他,我该怎么做?
今年3月8日傍晚,我岳母(今年86岁,老伴去世不久)从双岗菜场出来过马路时在斑马线的中间给一辆闯红灯的小轿车在她的小腿部位撞成开放性重伤,当场被他们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住院治疗,在当时医生说可能要进行两次手术。(当时经交警大队认定车主方为事故承担全责方。)在医院住院治疗到30天时病情有好转可能不需要做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