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出了车祸。 对方全部责任,目前以赔付了一部分。 朋友本人也买了人生意外保险 。 他去找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不需要赔付他的保险 。他买的是“与你同乐”意外伤害定额保险
我在两家保险公司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因自己不慎撞伤,我还有医疗保险,朋友都说医疗保险报销过一部分医疗费后,其余的由两家保险公司共同赔偿,是这样吗?
购买二车车辆在牌照和行驶证过户完毕后,当天回来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本人负全责。 由于在去保险过户的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没有来得及做保险过户。保险合同的签定日期是09年9月20号。 以上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后面我该怎么操作这件事情。 谢谢!
律师,你好,我有一辆半挂牵引车,在五月初的时候与一名载3人得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被载一名22女(未婚)当场死亡。我的主车和挂车都是入得强制性保险,没有商业险。最高赔付都是11万,我想咨询下,如果要赔付的话是主车和挂车一起共赔付11万呢 ?还是主车和挂车各自出11万呢?还有肇事司机已经在里面一个月有余了,会不会
责任认定是同等责任,但是我们受伤了,对方参加的抢险。但保险公司对我们进行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费等等赔付费。是不是都应该是赔付给我们的呢。但是保险公司把钱得直接给对方,因为他是保户。但对方如果不把这些钱给我们怎么办呢?
我父亲于去年11月由于工作事故去世,单位已经界定为工伤事故并且进行了一次性赔偿。今年单位突然提到有到福清在单位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说这笔赔偿款已经由单位在一次性赔偿中将保险赔偿金部分作为垫付支付给家属,即保险赔偿金已经由单位以垫付的形式支付给家属,而保险现在因该由单位领取。我认为单位一次性赔偿是单位
您好! 本人于6月30日通过丹东“宅急送”运送行李4件到锦州(我上了保险1000元),原定7月2日到达,八月签收了3件,通知丢了1件在找寻,7月27日通知我按照丢失处理需要丢失物品的发票,通过保险公司赔偿,我这一件行李的价值超过了1000元,我想咨询一下最多能赔偿多少钱。还有“宅急送公司”的做法合理么?谢谢!
我是2010年7月23日受伤骨折。我将要在2010年7月30日正式向公司离职。我所在的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期间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我们公司会在8月1日我离职后把给我买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跟保险公司解除。我向保险公司咨了,他们说保险解除日之前的
A车与B车同方不同车道行驶,A车切线与后面的B车相摩擦,报警处理却发现B车司机无牌架驶,请问A车司机是否承担理赔责任.谢谢! 当时交警判A车司机全责,回警察局时,B车司机逃跑,在B车上的车主去警察局处理,现已过1个月,B车方没追讨修理车的费用.1个多月后才来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