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以后,一直居住在我家(女方家 招女婿)结婚前本来就有1套楼房,是我父母盖的,可结婚以后因为街道整修,我家又从新盖了1套楼房,都是以我父母名义盖的,房产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只是我们一起还了1.6万的房子的债款。现在我要和他诉讼离婚(结婚一来感情一直不好,就连我生孩子他在外面打工也没有回来,我患有我乳腺病,
夫妻育有一子,分居近两年,因丈夫私自将家庭唯一住所之房产抵押给高利贷借钱给与其有暧昧关系女子A,最后女子A不肯还钱导致最终房产出售。 离婚后,妻子回婆家居住,儿子一直由婆家照顾。 此房产为丈夫婚前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请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房产已出售用于还債,近日通过法院变卖女子A的
09年6月31日登记结婚. 10年6月女方向法庭起诉离婚 .在09年6月15日 男方曾经中间介绍人交予女方彩礼60000元. 另在婚后09年7月2日又交予女方婚礼磕头钱份子钱等共计40000元. 然在庭上女方只承认彩礼给了250000元 .婚礼后男方家里交给女方40000元 却不承认 .现法庭已协助提取了证据确认了60000元却是给付了女方,非女方所说的2
诉讼离婚时,什么时候交费?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时,要一次交清还是
诉讼离婚时,什么时候交费?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时,要一次交清还是判决完后再缴纳?
律师,您好,在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为什么法官以财产原被告分割悬殊为由要求原告撤诉,法官的目的是什么
律师,您好,在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为什么法官以财产原被告分割悬殊为由要求原告撤诉,法官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危害的后果吗?
律师,您好,在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为什么法官以财产原被告分割悬殊为由要求原告撤诉,法官的目的是什么
律师,您好,在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为什么法官以财产原被告分割悬殊为由要求原告撤诉,法官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危害的后果吗?
原告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牵扯财产分割,被告要求财产分割,但法院根据原被告之间的财产约定书
原告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牵扯财产分割,被告要求财产分割,但法院根据原被告之间的财产约定书,驳回被告的要求,按财产约定判决。那么,法院在财产约定书里所产生的财产标的受理费有谁负担?原告没提出进行财产分割,原告是不是不承担这部分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