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一名单位退休职工,后被反聘,因在单位值班,死在单位值班室。无人知道是什么原因。请问这算工伤吗?
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由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5月份上班了,现单位发1~9月的奖金,我的被取消,我想问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我父亲在09年的5月份在工作当中晕倒,送到医院后医院诊断为高血压,之后根据相关法律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10级,休息了3个月后(从发病一直到今)也就是今年的10月2日又因高血压导致脑干出血,在抢救4天后逝世,我想问一下休息了这么长的时间还算是工伤么?因为我看到我父亲的工伤鉴定为10级休息时间为1个月,但后期我父亲
尊敬的律师: 我是一名信用社的职工,上午11点半到信用社南屋(职工食堂)端饭菜,准备在其他四名职工关门停业后一起吃饭(饭后还需立即回金库看守现金),可是由于厨师墩地后地面结冰,我刚一进门就被滑到,造成肩胛骨骨折,同事们立即将我送进医院。 我门单位已向上级人事部门报送了工伤申请及按规定要求报送了全部资
法官已认定我构成了十级伤残,但降低了我应得的十级伤残赔偿金。请问律师这是否合理? 被告将我脸部抓伤。经法医鉴定已构成十级伤残,法院采纳了我的十级伤残鉴定意见。但以“此伤残不影响劳动能力”为由,直接将我的伤残补偿金有25000余元降低到了10000元。我觉得不合理,上述后,终审驳回原判,请问我还有申诉的必要么?
我现在有件事很疑惑,我在公司上班右手手腕被电剪裁了一刀缝了5针,伤愈后有条3厘米左右的疤痕。养伤时间是12天由于我只开了7天建议休息时间公司只给我报了5天工伤.其它为事假,我觉得不合理所以想申请劳动仲裁.所以想质询下我的情况有必要做伤残鉴定不.还有我右手伤愈只有疤痕比较难看.其它也没什么影响.这样有必要做伤残
单位是否该给我工伤鉴定结果之前的工资和护理费?不给我该怎么办?
我是山东潍坊的,2008年12月12日在单位受的伤,2010年3月30日做的工伤鉴定,现在结果出来为二级工伤,劳动法保障处那里也已处理完毕,但我从受伤到做鉴定单位只给了8000元,还说是照顾,(2009年9月份单位曾通知我去做鉴定,但我家中有事未去,后来就一直到2010年才再次通知我),由于不懂我也没有申请停工留薪期,现在单位
孩子成人无所事事,或借口学习技术让父母认定还是在不断求学中,其实恶意好吃懒做,这样的成年孩子父母有义务要抚养下去吗?否则就是遗弃罪?因为他总说没独立生活还在所谓的求学?随便报个学习班就是求学呢 如果父母不管这样的孩子,他又不去上班赚饭钱 饿出问题,父母需要继续买单?直至一辈子 父母老了身体不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