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块山林,最近发生林权争议。根据了解,此山林在1982年队里分山时分在我家,以后也一直由我爸在看管。 在2006年村里办下林权证时,我爸发现林权证上少了这一林地,当即便与当时村里农林干部联系。并将林权证退还,要求村里更证。村里便拖延下了此事,没有及时办理。 在2010年5月初,我爸因意外死亡。2010年6月初,有人提出此山林为他家所有。但当年一同参与分山的人说,此山林是分在我家的。 随即我们与村里农林干部联系,村里组织协调时,对方拒绝到场。 事后,村农林干部以林权证做在对方家为由,拒绝调查此事。我方经其他途径查得,2006年的林权做在对方老爸那里(对方老爸在2002年已死亡),但山权的四址有出入。我方要求农林干部拿出对方的林权证,到山林现场核对四址,被村农林干部拒绝。 后来村里找到对方,与对方谈话时对方又说此林地是同我家调换所得,但又拿不出任何证据,村里也迟迟不做了结。请问有什么好的解决方式?谢谢!
你好律师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您希望能在百忙中给予解答谢谢! 现在国家实施林权改革,在二次换证工作中我认为林改人员存在违纪现象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事情是这样的: 在82年村上划分自留山(柴山)时给我家分的山场因不便于管护在登记造册之后提出调整,当时队长和评议小组成员同意后但未能及时对原来
本村一户是纯女户,其父已故,其母健在,3个女全部外嫁,但户口仍在本村没有转出,其女(有2人)回本村要求更改林权权利人(原来是填写其母的),请问:可否更改?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这时比店解雇,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我还能得到劳动法保护吗?
09年9月份进入一家公司工作,约定底薪加%2提成。一直工作至今。期间公司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因公司是家族性公司,工作期间与其家族成员发生矛盾。我提出辞职,但是公司拖欠我近两月工资不发。我想申请仲裁。请问都可以提出那些仲裁要求?提成方面没有书面约定,能否被支持??印有公司税号和开户银行以及账号
二轮土地承包时,我是在校中专学生。土地承包时,有我的地。成报其三十年不变,问是否合法?但在2002年在小城镇就业后,村里有说当时给地是照顾,又强行抽走了土地,问是否合法?
男方婚前独立购房(有贷,男方一个人名字,每月还贷2500) 结婚1年半现在要离婚(仍旧一个人名字,未进行婚前公证) 问:1.我可否分割男方一半房产? 2.如果可以分割 婚后房子增值 是否与我有关? 争议:有律师说为婚前房产,属于个人,我无权分割 有律师说我可以分割婚后还贷部分(45000/2=22500)
我经营一家餐馆,于两个多月前招聘了两名员工,由于员工文化水平不高,未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三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10年7月12日(未到三个月试用期满),收到此2人要求正式辞工短信,经双方协商并约定餐馆马上招聘工作人员,确认新聘人员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后,解除与此2人的劳动雇佣关系,并按
本人与弟弟于1990年响应我们当地造林政策承包了村里200于亩山林种植杉树,当时与村里签了合同,合同并拿到县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合同当时六份,本人,村委,当地林业站,县林业部门,公证处及签证单位各持一份。当时未办理林权证,现因林木要出产,需办理林权证;而办理林权证需先盖村里公章(我们的山场属于村里面的公山)
现在我种植的一个山头,是跟村租的,合同是两个亲戚签的名,在多年前两个亲戚都说给我的,当时山头的合同也给我了,也给了他几千元,从那时起每期租金都是我交的,现在有一个亲戚说不是给断我的,他说等我的树第一批收成后不给我了。这个山头还有十几年才到期,但我的树还有几批可收啊。请问他有权吗?我怎样才可保障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