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否可以计算复利?如果可以有什么相关规定么? 借款合同我们是在公证处办理的,并且办理了抵押!合同中没有提及复利。 现在借款到期,借款人无力偿还,因为个人关系我打算给他延期,我想问延期的话,之前已经产生的金额是否可以计算复利,如果可以怎么个计算法! 非常感谢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这句话什么意思啊
麻烦请通俗告诉我,原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意见第6条与现在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规定第28条的关系
麻烦请通俗告诉我,原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意见第6条与现在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规定第28条的关系。
l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l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咨询
如果通过网络平台借款给别人,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这里面的“借款人账户”指的是银行账户还是网络平台的账户也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仅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仅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非自然人主张适用该条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借款方是自然人,出借方为非自然人,借款方可以主张该条文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仅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与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是否适用该条款?特别是第九条第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