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1、我私自刻了一个事业单位的公章,但是这个单位根本不存在,然后用这个章帮别人开好收入证明。2、办卡人拿着我开好的收入证明,亲自去银行填写信用卡申请表办理信用卡。3、工资证明上填写的的单位电话是我自己用的固话,银行打来单位电话征信的时候我帮忙接电话。4、信用卡办下来以后办卡人给我百分之10的手续费。 我想请问大家这样构成犯罪吗,如果犯法的话被查出来量刑如何,量刑重不重,属于哪种犯罪,我现在已经帮10多个人办理了信用卡,因为每个银行下卡额度大多都在1万元,办卡人如果只需要1万额度的话我就只给办一家银行的,要是需要三四万额度的话我就帮忙办三四家银行的。反正手续费是总额度的百分之10。 我想应该量刑不重吧, 第一:伪造国家事业单位公章,但是这个单位根本就不存在。第二:用虚假资料帮别人办理信用卡,但是我工资证明开好以后是办卡人亲自去银行办理的,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的虚假收入证明是我给你开的呢?第三:收取手续费,我没有写任何收条之类的,你怎么证明我像你收了钱。
06年7月招商银行通知我说信用卡透支,但我从未办理过信用卡,经核对除了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对的,其余的信息都不对.我向公安局报过案,但是公安局认为我本人未受到侵权,不予受理.今年由于工作需要,要办理信用卡,但是显示我的信用不佳不给办理,明明是银行办理信用卡时审核有漏洞,凭什么把我列入"黑名单",严重影响我的生活,请问我该
我是帮别人垫还信用卡的钱存进去后卡主把卡挂失让我损失了三千元我掌握他的其它银行卡信息帮其挂失补发到我处,我提取其中的三千元钱想问这个做犯法吗要负多大的责任
我一个朋友代办信用卡的,让我联系人,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它资料他负责搞,他办下来卡信用额是一万的,还可以在提高到5万,一张卡收信用额的20%手续费。给我10%提成,我如果帮他介绍人办,我犯法吗?属于欺诈银行吗?因为我找的人都没有工作,只是提供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如果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逾期未还款多次,但是最后还是还清了,这样会不会对个人信用造成影响。
之前有朋友借我身份证说要办理信用卡,由于当时法律意识淡薄,就借给了他,但是他总是两个月还款一次或者三次还款一次,而且多次出现这种状况,但是最后还是把信用卡欠款会还清,这样会不会对我个人信用造成什么不良影响。如果我以后要贷款买房,能不能贷到款项呢?
我的身份证让别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办理了信用卡,可是我现在知道了是谁办理的信用卡了,而且那个人办理的不是我一个人的还有别人的、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一个客户欠我37000元货款,至今没有归还,每次追缴他都谎称马上还款,一直拖了近2年,还是没有还款。后来欠款人利用他老婆的身份证要求我们帮忙办理信用卡(期间欠款人的老婆未到场,找人顶替),成功办理信用卡以后,在欠款人统一的情况下,我把欠款人所欠的款数利用信用卡刷出来,作为还款,然后把信用卡还给欠款人,欠款
前些天接到旧单位的电话,说收到我的一张信用卡,但我已离职半年多,期间并未办理过信用卡。后我去收取卡片并投诉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是通过另外一张其他银行的卡办理的。我打电话申请销卡,银行方面以资料不符为由拒绝。请问银行这样为我办理是否违法?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是代操作的 属于银行正规申请 这样犯法吗 我是中介 会把单子交给上家处理 来几个律师 懂的来 比如他的卡是1W的 我给他提到3W 然后收取一定的手续费(1-2个点) 这样做犯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