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于一个月前在公路上正常行驶一辆摩托车时被一辆逆道行驶且速度很快的摩托车撞倒并导致脚裸粉碎性骨拆,但是对方只是轻伤,当时交警就已来处理,目前为止对方还未为我们支付一分钱的医药费,而且据交警处了解对方只赔偿我们50%的医药费,请问这种判决合理吗?
我在去上班的路上的一处转弯处和一辆摩托车对撞,原因是他在转弯处车速太快开到我这边过来撞到我.两人都受伤,他的伤比较重,而我是轻伤.现在交通局却要让我们陪他的医药费,说我们才花了3000多他们花了2万多,就要我们陪他,请问这到底是怎么会事?
主要咨询的问题是被害人家庭因为是少数民族,有2个儿子,出事的是其中一个,按照事发当地只有一个子女的政策,因还有一个儿子在,故在其父母养老责任方面赔偿较少。请问少数民族地区是否有双子女分担养老责任的政策,从而在赔偿上会有所不同?
对方驾驶汽车对我方摩托车碰撞,事后逃逸。造成我方摩托车上一人皮外伤,另一人拍片报告为:1、右腕舟骨腰部骨折,无明显移位及成角。2骶5椎体骨折,无明显移位,稍向前成角。 请问能索赔多少? 责任认定应该没什么悬念吧?除了医疗费,误工费,还能索赔精神损失费吗?如果有,那是怎样计算的? 如果由交警处理,一般能拿
我是出租车主,我雇用的夜班驾驶员在行驶的过程中在道路中间停车,其车乘客开后右门时,与同方行驶的载乘骑乘人的摩托车侧面相刮。致两车受损。对方两人受轻伤。我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对方无责任。交警要我赔偿,我有权要司机赔偿吗?
我家的捷达(我方)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对方)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定我方全责,我方上的是全险(赔偿对方的金额在保额以内),目前对方对我方保险公司的赔偿并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有些赔偿对方无法提出保险公司索要的有效证据,但对方准备起诉我方,请问:1、如果对方只起诉我方,我方是否可以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
我妈妈被一个电动三轮车撞伤,去医院检查说是软组织损伤,开了些药就让回家休息,医生建议休息两个星期如果还不好就来复查。现在对方只是付了药费,其他的任何补偿都没有。打电话给交警,他让我们自己调解不愿意过来。我现在该怎么办?
一辆摩托车和一辆自行车相向而行,摩托车正常靠右行驶,自行车靠左,由于路面不平,摩托车车速并不快,但因自行车车主慌张,致使摩托车将自行车挂了一下,自行车主摔倒在地,致使一根肋骨断裂。请问这种情况双方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谢谢
我跟同事晚上出去散步,被一辆轿车撞了,车主只入了强制险,我受伤轻,已经出院一个多月了,我同事撞的厉害,至今还起不了床,交警已经下了事故认定书,说车主是主要责任,我们相对责任少。我想问一下我的住院费现在是不是应问车主要,误工费还有其他费用谁出,如果车主不给我赔偿,我应到法院起诉谁。车主说等出院3个月后
前些日子骑助力车和同事的电动车相撞。我从地下室骑车出来,同事在地下室出口等我,两车相撞。之后同事骑电动车自行回家,我修完助力车后回家。回家后带同事去医院,大夫说没什么大问题随后上了石膏,要求休息三周。三周期间我给了他很多营养品,包括他家里的农活我都帮其做了。三周后取了石膏。又休息了一周。我又带他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