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宗商铺买卖中,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意向协议书,约定在某日(下称“签约日”)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并约定在签约日,如果有一方无法达到签约要求(如房屋产权有问题,或房屋抵押中,或买方资金未到位等),则一方承担违约责任,适用定金罚则,意向协议签订后,买方支付了5万元定金给卖方。为避免签约时不成功而产生纠纷,请问: 1、谁可以提供签约场所,以证明双方于签约日签订合同?律师行或公证处可以提供吗?如果是律师行提供,一般需支付多少费用? 2、谁可以担当中间证人,以证明买卖双方是否达到了签约要求?如果是律师担当中间证人,一般需支付多少费用?
请问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式几份?我办的是公积金按揭,是一式三份,开发商一份,银行一份,房管局一份,我自己没有,请问合理吗?
我和房东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用来开饭店的,租期是两年,付了押金一万,2010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1日,(房东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是5月份到期)去年房子到期时,因为开发商要对所有商业房做整改调整,所以开发商就没有和房东续签合同,房东在没有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每月向我收取房租,到今天已收11个月的房租了,今天我得知
我和房东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用来开饭店的,租期是两年,付了押金一万,2010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1日,(房东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是5月份到期)去年房子到期时,因为开发商要对所有商业房做整改调整,所以开发商就没有和房东续签合同,房东在没有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每月向我收取房租,到今天已收11个月的房租了,今天我得知
我是一个船员,我们的船舶因为跟银行的贷款问题,停了四个多月,老板在没发任何补助的情况下,就把我们回掉了,现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下,老板应该给与我们怎样的补助,我们跟老板都是签了合同的,再把我们开掉的时候,合同期都没到,特想你们咨询,要是想起诉的话是不是可以到舟山海事法庭起诉,老板是上海的,谢谢
买卖二手房合同签订后第九天,定于5月15日过户,已交五万元定金,卖方今天说不卖了,通过中介办理的,请问我怎么维护权益。
最近和某租户签订了一份门店租用合同,其中提及7年内不得转让,但该租户在这几天就把其中一半的门店转租给其他人,请问,这算不算违约?
在甲乙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甲承担运 输,甲把货物交给丙,这个过程是否就算完成交 付?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给乙? 如果在运输途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货物损 失,这个风险是否由乙承担? 货物运到乙手上,乙能否因货物的损毁不符合合 同要求而拒绝收货和付款? 如果能,那么这个损失是否又得由
在一份买卖合同中,明确执行日期为2013年6月9日前,但未特别说明是否含6月9日,请问一般在法律认定上,“2013年6月30日前”的描述含不含6月9日那天? 抱歉,问题重新描述如下:在一份买卖合同中,明确执行日期为2013年6月9日前,但未特别说明是否含6月9日,请问一般在法律认定上,“2013年6月9日前”的描述含不含6月9日那天
我于2011.9月在晋宁租了一间门面,当时直接从房东手上租来的,合同期为3年,房租一年一交,连续租了两年,到了第二年还差四个月才满时,房东却将铺面租于他人,房东却说和我无关,也不愿意退还剩下四个月的房租费,我该怎么办呢,急急急。。。。。
我是当地本村人,老婆五年前嫁入我村,1、本人书面申请。 2、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满五年城郊满三年或投靠方年满30周岁,此三项都有提供,唯独乡镇需要老婆签一份与我村委会的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是我老婆作为外省人迁入本村,该村不给予享受该村的土地拆建补贴与当地人的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