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母亲离异后带着我,经媒人宋如意介绍,认识了丧失妻子和女儿的单身男子程来宾(他独自一人生活,没有收养或领养任何人的任何孩子)。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组成了三口之家。 婚后半年,程来宾旧疾复发,经过我们母女一年的精心照顾和治疗,不幸而亡。继父后事由我们母女出资操办安置。 2000年,母亲用单位给的养老金扒掉原破烂不堪的两间小危房,重新建造了现在居住的三间正房和三间偏房。 我们生活至今十六年来与四邻和好,相安无事。 前几天,三叔因分卖地的钱不满,突然吵闹,说是我们没有和继父生活之前,他小儿子过继给了我继父,现在要求分钱分房。而我们以前从未听说有此事,而十六年来也是各自生活,从无交集。以前继父说最初为帮助三叔家躲避计划生育罚款,曾让他小儿子的户口和种的地上到了我继父的户口薄上。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过继手续。我继父去世后三叔小儿子的户口也早已上到了他们自己的户口薄上。他现在吵着说要强行在我家的院子里盖房子,并让我们付他们十几年来替我们养育孩子的钱。天天去要钱,不给不走,扰乱我们的正常生活。还说我没有改继父的姓,不许我们住在这个家。 现在我们孤儿寡母的不知该如何办?跟他也讲不清道理,只能求助于法律来援助。希望得到专业的帮助。可以进行房子公证吗。这房子是属于我们的吗? 关于卖地分钱的问题 继父去世后,他另外三个兄弟商量说:以后我爷奶的养老不让我们管,但是属于我继父的种植土地买卖所得收入也不许我们参加分配,我妈当时也答应了。后来他们三兄弟之间有了矛盾,卖地分钱不均,又说属于我继父的这份应该我妈去领,我们大队和居委会的都认为这也合情合理,所以这次我妈领了继父的那一份,由此引起三叔的不满。 我们也想知道这样合不合法,合不合理。
婚后,公公名下的旧私房重建,公公和我们夫妻共同出钱建房,房子建成后写老公的名字,那这栋房子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其实写我的名字好些,因为老公本身就有一栋私房的房产证了。是不是个人拥有两套私房,到时候征收的时候要交什么税吧?
老家农村爷爷给爸爸和叔叔一处院子 一人一半,因工作原因,离开农村啦,叔叔就把我家的院子盖了叔叔家的房子啦, 当时没经过我父母同意,现在父母要回老家盖房子养老,可叔叔不承认那是我们家的院子啦 我要怎样要回属于我家的院子呢
在农村 不是本地户口 住着亲戚的房子 。村委不让住 要赶走我们。
我们一家人住在我二姨家。就因为我们是外地。而不是本地户口。所以 让我搬家。村委可以这么做吗??村委有资格这么做吗?
请问我奶奶和我们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后来我们房子被占了,分了两套,奶奶死后,他的女儿有权利分房子
请问我奶奶和我们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后来我们房子被占了,分了两套,奶奶死后,他的女儿有权利分房子吗,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
我的房子是我们结婚前盖的但是房本上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我哥有权利收回吗?
我的房子是我们结婚前盖的但是房本上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我哥有权利收回吗?
对方房子高度比我们高,我们重建时能要求我们对采光做出赔偿吗?
对方房子和我们房子之间有一个不足两米的小巷,对方原有房子的正门对的是我家的旁边大墙,后来对方翻盖8层套房但属违规建筑,已盖完,现在我们将老房子重建,他们说因采光问题要求我家房子退后,这样合理吗?
我离婚时有一套房子归我,离婚后前夫又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们复婚了,如果出售其中一套房屋,是否按二套收
我离婚时有一套房子归我,离婚后前夫又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们复婚了,如果出售其中一套房屋,是否按二套收税?
房产证上写的老公爸爸的名字,请问如果我们离婚房子继承权有媳妇的吗?
房产证上写的老公爸爸的名字,能不能加上儿媳妇的名字?并且儿媳妇是外地的,老公说有继承权,老婆可以享受吗? 如果离婚是不是儿媳妇什么都享受不到了。谢谢!
10年前,在我老家(一个小城市),我爸妈卖过一个小房子,当时房子卖价是3万多。但是买房子的人为了不交交易税,要求暂缓过户。买家和我爸签了一个合同,并且在公证处做了公证,证明这次交易,但是过户暂缓,以后过户发生的税费由买家承担。并且我爸的房产证放在买家手里。 于是这个房子卖了10年了,买家一直住在里面,但